第431期 A1 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乌场港,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分期实施,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0年,近期建设规模为:建设西防波堤802.7m,南防波堤1281.5m,中防波堤350m,形成水域总面积约75公顷;建设泊位20个,其中渔业泊位15个,公务船泊位4个,综合补给泊位1个。港池航道疏浚总量为54.11万方。公益性设施包括综合执法中心、卸鱼棚、港内道路、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变电所、港区绿化以及其他水电配套设施;经营性设施包括制冰厂、水产品交易市场、渔需物资商场、冷库、油库。远期建设规模为:新增渔业泊位18个,渔港泊位总数达到38个,其中渔业泊位33个,公务船泊位4个(海防、渔政),综合补给泊位1个。水域总面积与近期一致,陆域部分根据新建码头建设水电等配套设施,经营性设施新增休闲渔业泊位。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近期经营性建设内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由万宁市政府根据渔港总体规划组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建设;项目远期建设内容视情况逐步推进建设。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仅为近期公益性建设部分。工程总工期拟定为26个月,工程总投资:项目近期公益性投资105534.2万元,由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配套和市级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202号海南银行四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898-62266962

    Email:893285187@qq.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