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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时间:2017-09-22 09:00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三十二 批   201 7  9  21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D32035

昌江石碌镇东风路只牌超市东面有一排污沟堵塞,无法排污,影响居民生活。

昌江

   核实到在石碌镇东风路银苑宾馆对面的只牌超市东面的低洼路面存在有积水、杂草及部分生活垃圾的情况,造成积水主要原因是:低洼处本有排水暗沟,但百货公司作为产权持有者,未对排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从而造成排水设施堵塞,导致了如今的积水情况

属实

县城市管理局施工队伍已对低洼路面逐步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对百货公司(路面产权持有者)、只牌超市、夜宵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百货公司作为产权持有者务必做好管辖区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只牌超市楼顶的雨水管道需连接到排水暗沟内,夜宵店自行拆除私自建设的排水管,按相关要求另行排水。

2

D32028

澄迈老城开发区美朗北路西侧有一海南广益多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烟囱冒黑烟,散发刺鼻性气味,存在粉尘污染;雨季时污水排至围墙外的荒地,污水呈黑色,已有5-6年的时间。

澄迈

水、大气、扬尘

一、该厂正在进行试生产,锅炉正在使用,但不存在冒黑烟现象;二、经整改,厂区围墙外只保留一个雨水排放口,初期雨水经过自建的沉淀池处理后方向外排放;三、厂区易产生扬尘区域均安装了喷雾及喷淋装置,并对原材料进行了覆盖,扬尘现象不明显,但厂区路面仍有一定的积灰;四、进一步对原有雨污分流系统进行了完善,厂区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五、危废暂存间间已按要求建设完成,并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转运处置协议。广益多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已经有了较大改观:一是在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区及生产区加装了喷淋及清洗装置,并对厂区内的原材料进行了覆盖,以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二是新建了两个沉淀池,用于收集产区的初期雨水,并对厂区内的雨污分流进行了完善;三是新建了危废暂存间,并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转运处置协议。

部分属实

一、责令该公司对项目西侧沉淀池进行改造,封堵原有排水口,收集的雨水回用作为生产用水;
二、责令该公司对厂区卫生进行全面整治。
三、责令该公司停止试生产,并与县环保局相关业务部门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准许进行试生产,并由其委托第三方对厂界臭气、环境质量、回用水及雨水水质、锅炉废气等进行检测,各方面均达标后方准许其恢复正式生产。

3

D32033

儋州南丰镇苗族村委会马岭排村松涛水库旁约100米处(环城路中间的硬化路)有一个村民养羊(约100只),排泄物不处理直接堆积在居民门口,散发臭味,下雨时排泄物被雨水冲刷到水库里,导致水库的水受到污染。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已有20年的时间。多次反映,政府曾跟养羊户沟通,但养羊户不愿意搬迁。

儋州

水、大气

经查,村民蒋经国羊栏距松涛水库约100米,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居民区范围内,未建排污处理设施,排泄物直接堆放在羊栏底部和周边,清理不及时散发臭味,存在污染空气问题,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该羊栏距离水库太近,下大雨时排泄物会被雨水冲刷到水库里,污染水库水源。

属实

一是对该村民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引导配合整改;二是对该村民羊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一个月内对现有羊只进行转移出售,对羊栏自行拆除、清理消毒除臭,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畜禽;三是禁止在由南丰镇分管领导及苗族村委会包点工作组负责做好协助和督促监管工作,确保限期内完成整改。

4

D32042

儋州市海头镇新市社区(海头镇中心大道海投电站附近)有一屠宰场(约每天屠宰20头猪)未建设环保设施,在附近挖了2个深坑用来堆放猪粪、猪尿,下雨天排泄物经常外溢,臭气熏天,污染空气和周边环境,同时该屠宰场每天半夜12点-凌晨1点宰杀生猪时,产生的猪叫和嘈杂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儋州

大气、噪声、水

经实地核实,儋州市益众食品有限公司海头分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蓄污池积存宰猪废弃物不及时清理,产生臭味及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一是市环保局对儋州市益众食品有限公司海头分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二是海头镇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猪粪猪尿等废弃物;三是海头镇政府定期到该公司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

D32044

儋州市雅星镇八一农场总场英岛农场四分场附近有一个养猪场(约260头猪),养殖污水通过沼气池外溢至橡胶地后进入农田,导致农田受到污染无法耕种,同时排泄物散发恶臭,污染空气。

儋州

水、大气

儋州嘉森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雅星镇八一农场总场英岛农场四分场,法人陆嘉森,建于2012年,2013年投入生产,存栏生猪560多头,环保设施建有沼气池、化粪池,但容积较小,没有雨污分流,没有干清粪工艺,离居民点较近,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擅自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一是市环保局对儋州嘉森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猪场立即停止生产。二是要求在9月15日之前处理全部存栏猪只,用沼液车将沼气池和化粪池中的污水抽走,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听侯进一步处理。

6

D32077

儋州那大镇望海国际花园小区靠近华盛路一侧的一楼商铺有部分餐饮店(纸上烤鱼餐饮店等),每天晚上10点到凌晨3点占道经营,存在油烟及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儋州

噪声、油烟

经调查,望海国际花园小区华盛路一侧一楼个别商铺偶尔出店经营。经环保部门对纸上烤鱼餐饮店的油烟及噪声进行监测,该店油烟排放达标;厨房抽风机噪声排放超标。

属实

    一是市城管执法支队逐街入店对业主进行教育劝导,责令出店经营业主自行整改,入店文明经营。

    二是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执法队伍加强巡查整治,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反弹。

    三是市环保局依法向纸上烤鱼餐饮店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儋环责改〔2017〕81号),责令业主针对厨房抽风机噪声超标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7

D32082

儋州东成镇周坊村委会周坊村村口进入300-400米处,有一养猪场(规模约400-500头),排泄物直排至农田,散发臭味,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儋州

大气、土壤

该猪场位于周坊村委会周坊村村口,法人王振,现存栏育肥猪176头,仔猪257头。环保设施建有50m³沼气池,但没有雨污分流设施,没有干清粪工艺。污水由沼气池直排入路边水沟,污水散发臭味,影响环境。污水没有直排口排入农田,没有污染农田。

部分属实

市畜牧局责令王振猪场立即停业整顿,并封堵排污口,禁止其再排放污水,在9月15日之前处理全部存栏育肥猪,9月21前清理完全部存栏猪只,期间产生的污水由沼液车抽走,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8

D32088

儋州那大镇力崖管区沙屋村旁约50米处(公路两侧),有多家私人养猪场,排污设施不完善,污水直排附近的农田水利沟,且污水流经饮用水井,担心污水渗透污染饮用水。

儋州

经核查,举报点附近4家养猪场排污设施不完善,污水乱排放,环境污染。

属实

一、对4户养殖户进行教育引导,要求立即整改,并签订承诺书。

二、市畜牧局、卫计委指导养殖户整改,2个月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三、市政府责成那大镇政府、市畜牧局、卫计委加强对该4户养猪场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9

D32046

定安县龙湖镇镇上有一家永成塑料厂(加工生产地膜的),由于距离居民区很近(约4米远),每天白天生产时散发很浓的塑料臭气,导致居民长时间吸入身体不适,同时生产设备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定安

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该公司未配套完善的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未进行有效的降噪处理,臭气、噪音扰民。
    2.该公司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3.该公司生产车间距离居民点距离较近。

属实

    1.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2.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进行生产行为立案查处。

10

D32081

定安岭口镇与翰林镇交界处岭口堆村公路旁、翰林镇沐堂村委会业村有人在每天下午五点开始熏槟榔,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散发刺鼻性臭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建议取缔。

定安

大气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槟榔熏烤点有两处,其中翰林镇沐堂村没有发现使用土炉熏烤槟榔的现象,情况不属实。岭口镇岭腰村委会良友村(俗称“岭口堆”),发现有4位农户使用土炉熏烤槟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现场责令农户立即停止熏烤槟榔行为。
    2.在农户不自行拆除的情况下,9月12日下午,对熏烤槟榔的土炉全部强制拆除。

11

D32057

东方八所镇东方工业园区内东方石化厂区烟囱不分昼夜排放灰白色的烟,有异味,该情况已存在一年左右。希望对于排放烟的成分能有具体的说明。

东方

大气

9月12日上午,东方工业园区相关人员,联合市环保局督察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冒白烟的烟囱为催化再生烟气排放烟囱,排放的白烟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另外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气体,该排放气体经脱硫处理、低氮燃烧器、三级旋风分离器除尘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此外市环保局每季度对主要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均达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厂区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催化再生烟气排放烟囱于2015年2月1日投产使用,2015年9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部分

属实

1.为确保催化再生烟气中污染物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降低硫磺焚烧炉烟气和产品精制脱臭尾气的污染物排放浓度,东方石化启动催化烟气及硫磺回收炉尾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催化再生烟气、硫磺焚烧炉烟气和产品精制脱臭尾气进行同步综合治理。预计2017年9月15日项目中交进入联调阶段,10月15日引入催化烟气进行调试并达标排放。

2.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为契机,东方工业园区今后将定期组织环保和化工专家,对园区所有企业大气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检查结果。

12

D32029

海口美兰区南宝路华林广场三楼华林桑拿按摩中心,有25个空调外挂机安装在四楼走道,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空调外挂机散发热气,影响居民生活;空调电线安装在下水道旁,担心如有渗水的情况,会存在安全隐患,海口市环保局曾现场查看,责令拆除,但屋主不予配合。

海口

大气、噪声

1.经调查,华林桑拿按摩中心将15台空调外挂机安装在四楼平台走道上。该中心与该处物业已在走道上安装隔音挡板,隔音挡板距离居民住宅点有7米,空调外挂机电线均密封至塑料管内,未暴露在管外。

2.美兰区环保局曾于2017年9月5日、9月9日在海口市“12345”热线系统接到华林广场两次投诉件,检查现场已要求华林桑拿按摩中心安装了隔音挡板,挡住热气和减轻了噪音,但投诉人尚未满意。

3.另外,经与海口市环保局了解,其并未接到华林桑拿按摩中心的相关投诉。

4.办件反映的华林桑拿按摩中心将空调外挂机产生的噪声、散发的热气均影响居民问题属实;空调电线已密封处理无安全隐患;海口市环保局未收到过相关投诉,曾到现场查看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休闲中心负责人表示将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美兰区环保局将在整改完成之后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美兰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做出处理意见。

13

D32030

海口琼山区三门坡镇新德村委会原新德小学荒废后出租给一无证食品加工厂(进行辣椒酱加工),每天晚上作业,垃圾及污水未处理直排地下,造成土壤受到污染。已有一年多的时间。

海口

土壤

1.经查阅相关资料,该食品加工厂已办理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17年07月13日,名称为海南昂莱优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号为91460100MA5RJ4TF2C,经营场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新德村委会卫生室对面,经营者为赵平。经营范围为调味品生产、加工及销售;黄灯笼辣椒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

2.经现场检查该调味品辣椒加工厂车间,该厂大门中间对面摆放208个蓝色塑料桶,右侧是辣椒生产加工设备间,右后面摆放着26个白色塑料桶空桶,现场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尚未投产使用,与当地农民签订了种植辣椒合同,待手续处理完后准备进行生产。该厂窗户已安装纱窗,大门加装蓝色铁皮及操作间设消毒水池,更衣间设有一、二次更衣消毒间。因为现场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项目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尚未投产使用,同时该厂有三级排水池,不存在投诉反映的问题,投诉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海口昂莱优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完善生产加工设备安装及清理好操作卫生环境,并向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待完善相关手续方可投入生产。

14

D32032

海口美兰区海府路中国银行后面有一个香辣美火锅城,营业时(下午6点到凌晨5点)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多次反映到12345、110、海口城管部门及片区居委会,但未彻底处理。

海口

噪声

1.2017年9月12日00:42分,美兰公安分局博爱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达投诉地点进行处置,该店正在营业;9月12日11:30,美兰区副区长、美兰公安分局局长李庚带在现场办公。

2.经核实,香辣美火锅城为夜宵店,在经营期间,特别是顾客在外场消费时的声音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另外,经与美兰区政务中心(区“12345”热线平台)、美兰公安分局(“110”报警平台)、区城管局以及博爱街道办事处核实了解,从未接到信访件所诉问题的举报。群众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17年9月12日晚,博爱派出所已现场制止该火锅城噪音扰民的行为,并将店铺负责人带回派出所制作笔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2.责令火锅城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音,夜间营业时营业场所要尽可能采取封闭性处理,要主动引导顾客进包厢消费,同时,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噪音影响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3.美兰区环保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负责人在落实整改后,自行网上登记备案。

4.博爱街道、派出所及美兰区城管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夜间营业时间不得噪音扰民。

问题正在处理中,下一步将根据噪音监测结果依法处置。

15

D32036

1.海口美兰区晋文水库堤坝尾端东岸角废弃房子的后面(房顶是绿色瓦片),有一商户提炼地沟油,污水、污油直排至附近的地面上,散发臭味,渗透至土壤污染环境,担心其污染水库水源。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问题依旧反复出现。2.海口美兰区灵山镇南江机械厂左侧约60处有一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仓库,是公司旗下的其他炼油场的储备库,担心地沟油会流向餐桌、市场。

海口

水、土壤

1.经查,提炼地沟油点是一家养猪场,位于晋文水库旁,养猪户王建国于2016年9月在此处开办,未采取任何环保设施,废水会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

2.目前猪存栏数40头,在熬煮潲水油后,就将油残渣分离,残渣用于喂猪。余下的油通过老乡熊先宁,卖给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周爱平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承认从去年至今从熊先宁收购了浮油,公司的潲水油销售给高州市甘源油脂厂作为化工原料,证明其回收的废弃油未流向餐桌,但该仓库未办理环评验收就已投入经营。办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1.要求三天内关停养猪场,将潲水油交给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9月15日到现场复查时,养猪场已拆除潲水锅炉,库存200多斤潲水油交由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走。肉猪已全部售出。

2.美兰区环保局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潲水油铁箱周边的土壤取样监测。下一步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依法处理。同时美兰区环保局对海南周华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行为立案查处,已于2017年9月13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美环察罚告〔2017〕188号)。

16

D32037

海口秀英区海商路6号内有一商业仓库存放化学物品约50吨(门口进入左侧走到尽头再左转的最后一间),存在安全隐患,周边有大量的住宅区及学校,影响居民生活。

海口

其他

经核查,发现该仓库属于海南天之润化工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代码为:91460100676077657R)。仓库储存有不饱和聚酯树脂300桶(20kg/桶),共6吨。不饱和聚酯树脂是一种化学品,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饱和聚酯树脂都处于封闭状态,且摆放整齐,仓库地面硬化,不饱和聚酯树脂没有外排现象。但仓库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仓库周边有住宅区及学校,离三十三小学宿舍区约200米,离商业学校约1000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属实

2017年9月12日已把该仓库化学品已搬离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已消除。

17

D32041

1.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南大桥白坡一路131号有一家天香火锅店,群众质疑排烟管道安装是否合格,且烟灰堆积在本栋楼的楼顶上,起风时灰尘大,希望在楼顶排烟口处安装排烟立管。2.海口龙华区海秀东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有一大型广告牌,存在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群众认为不应在此设立广告牌。3.澄迈县老城镇火山口处,每周有人有组织的到火山口处盗采、加工、销售火山石。

海口

水、油烟、扬尘、其他

1.针对“龙昆北路南大桥白坡一路131号天香火锅店排烟口烟灰堆积” 的问题,2017年9月12日10:00,龙华区副区长符朝阳到达现场督办。经现场核实,该火锅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室外油烟管道依附于楼体设置,已进行楼顶高空排放,但由于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楼顶排烟口有烟灰陈积。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2.针对“海秀东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大型广告牌存在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2017年9月12日上午,龙华区城管执法人员对龙华区海秀东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的LED屏进行核查。经核实,申鑫国际广场四楼外墙LED屏确实存在光度过亮问题。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1.关于对海口美兰天香食火锅店的处理整改情况:

(1)2017年9月12日,龙华区城管执法队员已对海口美兰天香食火锅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于2017年9月1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复核,2017年9月15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2)2017年9月12日,龙华区城管执法队员对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人民币5000元。

(3)龙华区环保局已要求海口美兰天香食火锅店负责人立即完善油烟设备,然后立即进行网上环保备案,但截至目前该店尚未备案,区环保局将进一步督促落实。

2.关于对海南雷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处理整改情况:

(1)责令设置单位立即整改,调低亮度。龙华区城管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2日9:00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调低LED屏的亮度,22:00—次日6:00时应关闭屏幕,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该广告屏未经批准设置,龙华区城管执法局将申鑫广场户外墙体广告牌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2)举一反三,加大日常管控力度。各区城管队员,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对辖区内户外LED屏进行巡查,实行严管重罚。要求广告公司对本公司户外广告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群众投诉问题已解决。

澄迈

水、油烟、扬尘、其他

信访件举报的采石点位于海口市与澄迈县交界处,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盗取火山石的情况,询问村干部及周边群众后,得知周边地区近期并未曾发生过成规模的非法盗采火山石的行为。

不属实

已要求属地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发现非法盗采矿产行为及时上报,我县将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严禁澄迈村(居)民组织到海口火山口盗采、加工、销售火山石,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村(居)民在境内非法加工、销售火山石。

18

D32048

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旁正茂豪庭施工地每天早上5点开工,晚上偶尔会施工到凌晨,存在噪音扰民。已经存在好几个月。向12345投诉,城管来时会停工,城管走后会继续开工,未彻底解决。

海口

噪音

1.2017年9月11日23:46分,琼山区副调研员、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罡带领执法队员前往正茂豪庭施工地,现场检查,未发现施工作业行为。执法队员当场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查看正茂豪庭项目相关材料。

2.2017年9月12日5:26分,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前往正茂豪庭施工地,现场检查,未发现施工作业行为。

3.2017年9月12日9:00,琼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前往正茂豪庭施工地调查,现场制作《当事人询问笔录》《检查记录》。

4.关于信访反映的“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旁正茂豪庭施工地超时施工导致噪音扰民问题。”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琼山区城管局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超时施工噪音扰民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19

D32051

海口美兰区五指山路榆海小区对面金海宝商务酒店二楼有个强音KTV,一个月前开业,未安装隔音降噪设施,每天晚上营业到凌晨两点,噪音扰民。向110、12369、12345投诉一直未解决。近几天进行投诉后,也无调查人员到现场。

海口

噪声

1.经查,海口美兰强音娱乐会所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等相关手续。强音KTV因装修改造于2017年5月1日停产进行整改,并在内窗、后门、墙壁等位置加装隔音棉及双层玻璃,整改后于2017年8月9日投入经营。自2017年8月11日接到12345热线系统反映该问题以来,美兰区环保局已多次到现场检查,该店的其中一间包厢的顶阁隔音设施未整改到位,目前该ktv正在整改,加装隔音板。但因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只能由市12345系统向投诉人反馈。

2.海口美兰强音娱乐会所距离周边小区居民楼约5米,营业时噪音扰民问题属实;但多次投诉无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因该会所白天未营业,美兰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于2017年9月12日晚间对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并开展后续跟进工作,美兰区环保局将依据噪声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0

D32065

海口龙华区明珠路宜欣城、金龙路上邦百汇城地下停车场常年散发臭味,许多商业区将垃圾倾倒在此,且排污、排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通风系统形同虚设,臭味使人身体不适。

海口

垃圾

经现场核实:

1.宜欣城地下车库存在装修材料乱堆放、隔油池散发轻微异味等问题。

2.上邦百汇城地下停车场的排水管道周边有垃圾;家乐福的中水处理站老化,污水无法排放导致散发臭味。

部分属实

1.龙华区环卫局要求宜欣城物业2017年9月12日下午前把装修材料整理好并覆盖。

2.宜欣城物业必须按规定定期(1个月2次)清理隔油池。

3.龙华区水务局要求宜欣城物业定期清理雨水管道(1个月1次)排污管道(1个月3次)。下一步由龙华区水务局进行监管。

4.龙华区环卫局要求上邦百汇城2017年9月12日下午清理排污管道,并做好日常清洁。

5.2017年9月12日宜欣城已于对装修材料进行整理并覆盖,上邦百汇城已于对排污管道进行清洗;9月15日,家乐福在建隔油池已进行到用水泥灌注环节,但由于天气影响,预计延期到9月29日才能建成投入使用。

21

D32067

海口龙华区龙桥镇廷丰村委会道保坡片区有二十多家大型养猪场(最少的规模上百头),没有防污设施,粪便直接排放地面,污染周边环境。

海口

垃圾

经现场核查,该养猪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儒逢村委会逢考村与龙华区交界处道保坡片区,该处有4家养猪场,业主分别是杨建设、杨南、张荣进、谢末俊等4人,总体面积约2万平方米,目前杨建设猪场约有1130头猪、杨南猪场约有600头猪、张荣进猪场约有870头猪、谢末俊猪场有猪约400头猪。该点距离附近居民500米,周边没有学校、医院、市场和饮用水源等人口聚集区。各养猪场皆无防疫条件合格证,无环评备案,无防污设施,粪便直接排放地面,污染周边环境,信访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1.2017年9月12日琼山区凤翔街道对养猪场业主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行售卖养猪场内大猪、转运小猪。同时协调龙华城管对各养猪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猪场负责人于9月21日前自行拆除猪场并清运所有生猪。

2.环卫部门负责全面清理猪场粪污。

3.协调龙华城管负责全面拆除该处养猪场。

22

D32072

1.海口秀英区长流镇博养村有一个鑫鸿达餐具消毒厂,将污水排入农田;2.秀英区石山镇扬欢村有一个兴宝隆餐具消毒厂,涉嫌占用原始林地,且将污水排入火山口自然保护区,渗透地下,影响地下水。但是这两家餐具消毒厂对外宣称污水是通过污水车抽走,实际上由于污水量大,产生的费用非常高,不太可能实现。

海口

1.经核查,海口秀英鑫鸿达餐具消毒中心场内建有隔油、沉淀、三级化粪池。餐厨垃圾进入收集容器后,由环卫玉禾田公司处理,日产日清。因该村未覆盖市政污水管网,该单位生产废水原先是经隔油、沉淀、三级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入村民生活污水沟(不属于农田灌溉水沟),该水沟为博养村村民生活排污沟,有硬化处理,不存在污染农田现象。目前该单位委托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水进行外运(有污水外运台账记录及抽运照片为证)。月均污水产量180吨左右,月支付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2160元左右。

2.海口秀英兴宝隆餐具消毒厂涉嫌占用原始林地。消毒厂生产时间为8:00—6:00,厂内有三级处理池,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负责抽走外运处理(有污水外运台账记录及抽运照片为证),不外排。三级化粪池地下已硬化,不存在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情况。月均污水产量45吨左右,月支付北控水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675元左右。

不属实

处理情况:

已督促海口秀英鑫鸿达餐具消毒中心完善污水外运台账,以备检查。对环评手续齐全正常生产的两个厂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水定期抽运不外排。秀英区农林局已对海口秀英兴宝隆餐具消毒厂涉嫌占用林地行为调查取证,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整改情况:

对环评手续齐全的正常生产的两个厂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水定期抽运不外排。

23

D32080

群众对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源村委会存在多家无证经营的养猪场(规模上百头)处理结果不满意(D10026),群众从媒体上看到政府给出的意见让其22号开始让养猪场清运,但是目前没有采取任何清运措施,继续养殖,环境也未得到任何改善。

海口

其他

1.经现场核实,8家养猪场均减少生猪的养殖,并正在完善环保设施。

2.信访件反映“红旗镇龙源村委会多家无证经营的养猪场(规模上百头)(D10026),未采取任何清运措施,继续养殖,环境未得到任何改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琼山区将继续督促8家猪场尽快完成整改。

24

D32064

群众投诉乐东利国镇乐罗村望楼河河段有多家砂场违法抽砂,破坏当地生态问题(D10107)后,抽砂活动暂时停止一段时间,最近又开始继续有大量挖掘机挖砂。

乐东

其他

  县水务局牵头协调利国镇政府、利国派出所等单位成立调查组,于2017年9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对望楼河利国镇乐罗村河段进行实地核实,发现有1处违法采砂点,现场有1个抽砂浮台,没有发现作业人员和运砂车、挖机等其它作业设备及砂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一、调查组对望楼河利国镇乐罗村河段进行实地核实,发现有1处违法采砂点,当场打击取缔,现场捣毁非法抽砂浮台1个。责成县水务局、利国镇政府、乐罗村委会安排专人加强巡视乐罗村望楼河河段,加大河道巡查工作力度,如发现有违法采砂行为,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打击取缔。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利国镇政府、乐罗村委会安排专人继续跟踪监管,防止出现反弹。
  二、继续跟踪调查,坚决打击违法采砂现象,针对盗采河砂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打击非法采砂机制,严格遏制非法采砂的行为,有效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三、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河长责任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河道巡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25

D32066

乐东县黄流镇至佛罗镇一带有7家粘土砖厂(红砖厂),已存在多年,长期在附近村庄违法盗采、收购粘土资源,破坏耕地,用煤烧砖造成空气污染,制砖过程中粉尘冲天,废水乱排。

乐东

大气、扬尘、水、生态

  8月21日,县科工信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和页岩砖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8月28日向乐东钦磊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和乐东鸿联新型墙体环保砖有限公司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福兴环保砖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24号)。
  9月12日,县科工信局联合黄流镇政府、佛罗镇政府、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在九所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处置工作。会后,调查组到黄流镇和佛罗镇实地调查群众反映情况。
  据调查了解,原来在黄流镇至佛罗镇一带有近十家红砖厂,我县从2013年至今不断拆除取缔,到2017年就剩下4家红砖厂和2家页岩砖厂,其中4家红砖厂属于死灰复燃的砖厂,我县已于2017年8月26日拆除取缔。2家页岩砖厂在黄流镇辖区赖元村委会范围内。
  县国土局近几年来未接到关于2家页岩砖厂破坏耕地,盗挖粘土的案件举报。
  根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2017年检验报告,乐东钦磊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是页岩砖;乐东鸿联新型墙体环保砖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检验报告。此2家砖厂都安装了脱硫脱销设备,但没有办理环评和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目前,此2家砖厂均已停产。

属实

   一是县科工信局于8月22日召开全县页岩砖生产企业会议,会上要求全县页岩砖生产企业立即停产并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对手续不齐、排放不达标、产品质量、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8月28日向乐东钦磊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和乐东鸿联新型墙体环保砖有限公司下达《乐东黎族自治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责令乐东福兴环保砖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停产的通知》(乐科工信发﹝2017﹞24号);二是县环保局已对乐东钦磊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乐东鸿联新型墙体环保砖有限公司等2家页岩砖厂的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目前2家页岩砖厂均已停产整改;三是要求各镇政府、县科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乐东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砖厂的检查,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大气动态预警监控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治理超标准废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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