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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将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梁振玮   时间:2019-03-11 08:48

    “大棚房”问题,破坏农业生产,影响粮食安全,冲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近日,国家正在部署全面整治“大棚房”问题,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万宁将在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全面排查、重新核实,目前已确定我市总共有52个项目及面积为130.45亩的32个2015-016型连栋钢管大棚,52个项目中有21个不占用耕地,31个占用耕地;31个占用耕地的项目中,17个已经整改完成,14个正在进行整改中。32个连栋钢管大棚不存在“大棚房”问题。

    此次“大棚房”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将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特别是各类农业园区内、美丽乡村和共享农庄项目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等非农设施等行为,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发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对设施大棚、温室、设施用房等建档立卡,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土地用途跟踪和监管,尤其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督管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问答

    1、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就是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2.“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是什么?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大棚房”举报电话:622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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