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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举办2020年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及《民法典》培训会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梁振玮   时间:2020-11-25 08:50

    为了做好预防与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和确保学校幼儿园的稳定和发展,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11月23日,万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万宁市迎宾馆召开学生欺凌和《民法典》培训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玉林出席培训会,会议由万宁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曾强主持。

    培训邀请了海南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薛兴,中国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法律援助项目律师志愿者池才珊现场授课。薛兴生动地讲授了什么是欺凌,用鲜活的例子讲述了常规欺凌行为,教师了解校园欺凌的发生规律,如何识别发现校园欺凌,处理校园欺凌的原则,校园安全计划。随后,池才珊阐述了《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总则篇提到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长兴不变的法宝;依法治教、治校也是我们履行教育职责的根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的安全,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培训结束后,曾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民法典》培训会进行总结。他指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专题教育,向学生宣讲什么是学生欺凌、学生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学生欺凌的紧急应对。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学生欺凌,我们该怎么办?”。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通过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要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在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方面,曾强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要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晨读、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充分借助法治文化长廊、户外电子屏、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掀起社会公益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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