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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孔明灯 安全你我他

来源:万福万宁网   时间:2017-09-04 09:23

    中元节期间,万宁民间有燃放“孔明灯”的传统习惯。近年来,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持续开展中元节期间“孔明灯”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打击取缔违规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通过点燃固体或液体燃料放飞,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极易引发火灾,对高铁运行、油汽生产储存区、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

    为从源头上治理“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我市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公告、制作宣传车在辖区各村庄巡回等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店铺、集市等“孔明灯”销售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向经营者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不听劝阻仍继续销售“孔明灯”的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以彻底净化全县市场。

    8月31日,和乐镇召开2017年禁放孔明灯工作部署会并成立年安全巡查小组,对镇墟多家商铺生产销售“孔明灯”情况,以及商店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向商家讲解了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危害以及法律责任,并现场签订了《不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承诺书》。

    近日,万城镇也对防“孔明灯”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通过印发通知、宣传标语等大力宣传,在集镇、村庄主要干道和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和宣传禁放《通告》近万余份,宣传禁止违规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的“三违”行为,让广大群众及早了解燃放危害,自觉制止抵制“孔明灯”燃放,为防范节前后高峰期燃放打好基础;同时,该镇成立3支“孔明灯”防控工作组,各村、社区、农场也相应成立43个防控工作队,对防“孔明灯”工作分四个阶段具体分工,43个村、社区、农场均明确责任人,重点防范区域,并分段包干,严防死守,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坚决制止,对已发生的异物挂线快速处置。对巡查中发现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或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农场,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和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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