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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揭牌成立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陈循静   时间:2017-08-08 10:13

    8月7日上午,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市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践行“多规合一”、加强规划与执行执法机构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旅游与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市委书记张美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高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应龙及省公安厅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总队代表蔡壮明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为此揭牌。仪式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麦宏章主持。

    我市早在2016年3月份成立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维护旅游秩序,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为促使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破解以往涉及旅游、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自为战、沟通不畅、协作不足、处置时效低等问题,在旅游警察大队基础上,我市将贯彻和实施“多规合一”中涉及到的林业、水务、国土、质检、海洋等多方面的执法职能整合起来,更名为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切实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

    市委书记张美文在仪式上做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从政治高度提高认识,组建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是践行习总书记提出来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大论断,也是践行省委提出来的“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决策部署,也是落实海南省“多规合一”下的一张蓝图干到底的重大举措。他要求,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要注重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尽快进入角色,形成强力执法的效益,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纵容破坏环境资源的非法行为;同时,林业、海洋、水务、国土、环保等多部门,要加强与市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的协同配合,切实提高打击涉旅游、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效能,维护我市的绿水青山整体防线,形成保护我们绿色生态的整体屏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高明在揭牌仪式上致辞

    据悉,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为市公安局的副科级内设机构,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内设旅游警察中队和环境资源警察中队2个股级机构,各设中队长1名。不另增加编制,所需人员从市公安局内部调剂解决。其主要职责是查处涉及旅游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着力破解旅游行业治安管理服务和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难题,将成为公安机关打击涉旅游、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拳头和尖刀。

    市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大队长宋鹏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编办、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市旅游法庭负责人,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及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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