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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辅警招聘公告

时间:2017-12-07 16:40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一线勤务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海南省海口市户籍,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基础知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凭高中(含)以上学历报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安及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具有驾驶技能的优先。其中,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具备专业特长、业务能力较强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传染性肝炎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六)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工资待遇

    辅警工资及“五险一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一)被聘用辅警实行合同制,月工资250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考核工资700元。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辅警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辅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集中报名方式

    (1)集中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路44号交警大厦一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报名方式

    集中报名结束后至2018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下载填写《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表》,向其居住地所在的龙华、美兰、秀英、琼山四个辖区交警大队提交报名,或者到交警支队政治处(金龙路9号B-801办公室)提交报名;也可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1655314989@qq.com邮箱。

    (二)面试和资格审查

    1、面试。集中报名时同时进行面试;其他报名方式报名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基本体能测试。

    (三)基本体能测试

    1.报名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2.基本体能测试项目: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3.合格标准:5分钟(含)以内。

    基本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2的比例,综合面试、基本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组织体检对象到省或市级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自知道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

    3.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4.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集中报名结束后组织第一批招聘,招聘人数共35名,限男性。其他报名方式报名的,待岗位出现空缺或工作需要时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分批次组织招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1366827、31366829。

    联系人:周警官、于警官

    点击下载》》》

    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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