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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招聘协勤队员公告

时间:2017-12-28 16:14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0名协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招聘协勤队员40名,其中男性32名,女性8名。

    二、应聘条件

    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满18周岁是指1999年12月26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26日后出生的。

    三、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的考试方式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体能测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体能测试”后按1:1比例提出政审人选。政审、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善集路巡特警大队(东旭宾馆旁)

    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时需填写《琼海市招聘留置陪护机构协勤队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到现场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1、面试。面试总分100分。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总分100分。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政审对象。并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纪委、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政审。

    七、体检。根据考试、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

    拟聘用人员经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决定聘用及办理手续。由琼海市公安局招聘协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政审、体检、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安局做好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十、工资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约3200元(含五险一金),执行特殊任务时另有补助。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2896371(大队内勤座机)

    18907639435(邓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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