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万城镇为千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金融扶贫

作者:陈小芳   时间:2017-07-31 11:40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出台相关的金融扶贫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万城镇多次召开金融扶贫专题会,研究部署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金融扶贫有关措施,有效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图为万城镇驻村工作队利用扶贫电视夜校结束后为贫困户宣讲贷款政策

    据了解,自今年7月初市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实施以来,万城镇迅速组织扶贫工作队和金融机构信贷员走村串户,对金融扶贫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和讲解。今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948户3562人,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已有58户与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意向书。

  

图为贫困户正在签贷款意向书

    据悉,金融扶贫实施机构主要有4家,分别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万宁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宁市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公司。贷款对象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条件一要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60-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要有还款意愿(有勤劳致富意愿)、有适当劳动能力、有固定住所、有明确用途。三要无吸毒、无赌博、无恶意拖欠信用记录、无严重故意刑事犯罪记录。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用途主要为用于生产经营、自主创业或自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贴息是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贷款对象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每年在5月份和10月份集中办理(贷款期限不满1年的,以实际期限计算贴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同时对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以贷款。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支持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以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扶贫的生产经营和贫困村的建设。联结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以为自己养殖或种植产业等进行购买保险,以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负担,也减小了金融风险。

  

    万城镇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将贷款及投保流程和条件制订成册,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好扶贫电视夜校等方式,将金融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到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让政府的惠民政策普及到更多的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