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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对象门诊报销比例再提高5%

时间:2017-06-25 00:05

    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健康扶贫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象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加快解决我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脱贫等问题。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享有基本的、安全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万宁市政府就健康扶贫问题制定了十大举措。

    举措之二: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门诊报销比例的提高,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在镇卫生院就诊,减轻农民就医费用负担,促进卫生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按照万宁市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我市与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已实行协议管理,新举措将报销条件、申请程序、管理细则等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管理,规范其为参保人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同时,为切实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引导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合理使用统筹基金,为参保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农民在镇、村两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凭《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可选择我市签约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看病后结算费用时可直接按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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