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疫情防控个人有啥义务?拒绝隔离会怎样?法律规定→

时间:2020-02-11 15:38

    昨天,江苏南京开出

    首张居家隔离人员违规处罚单

    被处罚人有过湖北逗留史,

    被列为居家观察对象,然而执意外出。

    民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

    进行严厉警告处分。

    民警直言,

    “罚单是为了保障被处罚人的安全,

    也是保障更多居民的安全。

    这样的'罚单',我们不想看到第二张!”

    疫情来势汹汹,

    根据法律,疫情如何管理和防控?

    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

    拒绝接受隔离,将受到哪些处罚?

    看图,一起学习↓↓↓

    监制/李浙主编/王烁蒋安琪

    总台央视记者/吴睿

    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

    制图/扈梦雨

    编辑/马玮璐

版权声明: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我们的邮箱是wfwnw111@163.com,诚挚感谢。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