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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黑恶势力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来源:万福万宁网   时间:2019-06-19 09:14

    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现敦促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姚国正、黄邦虎、陈达权、黄明育、徐明琼、黄世翔、黄雄、吴云、林志景、陈恋文、唐敏旭、陈裕显等人于2019年7月31日前主动到万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给予从严从重惩处。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举报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万宁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奖励。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对隐瞒、包庇、容留逃犯以及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附件:犯罪嫌疑人信息

    举报电话:

    文警官18907527699,曹警官13976919809

    0898-62222584

   

    万宁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3日

附件:犯罪嫌疑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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