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利剑破坚冰 让“老赖”无处藏身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郭媛媛   时间:2018-02-06 09:08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及时有效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事关司法公信和权威,事关国家法制尊严。2017年,万宁市人民法院聚焦民生,加大力度执行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的案件,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执行联动机制,寻到破“执行难”的最佳利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

    万宁市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56件,执结98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9%和27.9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78.07%,同比提高2.17个百分点……年关之际,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满当当的答卷。

    重拳打“老赖”一拘结十案

    2017年,万宁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压缩有财产而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敦促履行;推进执行惩戒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42条,在万宁电视台、发布厅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名单38人……12名“老赖”慑于执行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有效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梁某荣夫妇十多年间曾先后向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借款10笔,信用社多次追讨未果后选择起诉。万宁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梁某荣夫妇归还欠款,二人却拒不履行义务。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梁某荣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其拒不申报财产。在了解到梁某荣仅槟榔地一项就年入数十万后,万宁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在多次责令其尽快还清债务未果后,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8月17日中午,执行法官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将在某会所娱乐的梁某荣连人带车一起带回法院。面对拘留决定书和扣押车辆的执行裁定书,梁某荣终于脱下伪装,哀求法官不要把他送去拘留所。迫于重重压力,梁某荣夫妇立即发动资源筹款5万元归还信用社,并于第二日下午归还所有欠款。十案顺利执结。

    一年来,万宁法院开展55次强制执行活动,其中强制清场、排除妨害等大型执行活动8次,全部顺利执行完毕,形成震慑;迫于强大执行压力,自动腾退房屋、拆除妨碍3起,法院判决必须履行氛围逐渐形成。

    铁腕助强执啃下硬骨头

    按照省高院关于“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一把手亲自抓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清理等活动,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统计88年建省以来的五千余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面澄清执行案件底数,为彻底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执行力量配置不到位问题,万宁法院于2017年4月份组织成立了执行警务中队,配备三人,成立以来共完成送达近400件,协助查封、冻结、扣划等60余次,执行拘留4人,效果明显,同时调整补充人员,组建优质执行团队,优化配置资源、明确分工;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势,执行局全员加班,彻底清理2016年以来的案件,竭尽全力完成执行工作任务;针对信息化水平不高问题,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熟练掌握执行系统操作,重视执行信息录入工作。

    万宁市长丰镇马坡村某村民小组与符姓三兄弟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上诉至法院,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三兄弟恢复土地原状返还至村民小组。从2015年7月始,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万宁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劝说释法,被执行人无动于衷。因本案执行阻力大、影响大,2017年1月17日,万宁法院统筹协调法警、特警、治安大队、派出所人员现场维持秩序协助执行,并有交警现场疏导过往车辆行人,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在确保清空转移瓦房内人员和物品后,两部挖掘机同时作业,成功执结本案。

    2017年12月5日,万宁法院执行法官在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时,被执行人家属情绪激动,倏而拎出一桶粪水,手中挥舞着长瓢,作势舀尿泼洒正在作业的工人。省一中院挂职万宁法院的女法警林一梅果断反应,飞身上前奋力拉拽,一举从被执行人家属手中夺过长瓢,成功控制现场。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家属进行批评教育,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围观群众在执行法官的释法宣传中也了解了事情原委,纷纷表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人性化执法强执亦有情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涉民生类案件,万宁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将司法关怀融入执法办案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对容易引发当事人矛盾激化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出面,在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

    “这个铁棚是我花钱买的,而且铁棚很多东西可以再利用,希望法院能再给我几天时间自行拆除。”马某权一家原住北大镇金江农场,因自家建房无处居住,经北大镇金江农场同意在涉案土地上搭棚居住,便一直占用至今。此前,法官已多次与马某权一家沟通,责令其搬出铁棚,都无回应。2017年8月10日,万宁法院联合派出所民警等执法人员,来到北大镇金江农场,决定依法对违规搭建的铁棚进行强制拆除。慑于法院的执行力度,马某权同意拆除铁棚。出于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考虑,万宁法院执行法官给出最后三天期限,同意马某权一家自行拆除铁棚实现再利用,并释明再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案顺利执结。

    2017年12月5日,万宁法院在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时,由于涉案房屋仅有一半位于争议土地上,执行法官将司法关怀融入执法办案中,要求拆除工人在不损害另一半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进行拆除,清理现场后对房屋连接处进行修补,下足“绣花”功夫。此举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版权声明: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我们的邮箱是wfwnw111@163.com,诚挚感谢。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