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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监察委员会产生 杨会春任监委主任

来源:万宁发布厅   作者:王立刚    时间:2018-02-11 09:22

    2月9日上午,在万宁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会春当选为万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会上颁发当选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万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杨会春(左)向宪法宣誓

    2月9日下午,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任命刘运平、黄碧宇为万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符福洪、陈诚恩、吴育伟为万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上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至此,万宁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面完成。

    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万宁市迅速制定“施工图”和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市委书记张美文主动扛起“施工队长”的使命担当,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先后4次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听取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3次深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线调研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

    市纪委切实当好“施工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会春抓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纪委常委会先后3次集中学习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先后4次对市检察院转隶干部谈心谈话,深入交流,打消顾虑;加强与市检察院、市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时做好机构、编制、人员的摸底和划转工作;主动请示落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后集中办公场所和留置场所改造事宜;将11名转隶干部分散安排到执纪监督科室,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促进业务能力的相互学习提高,推动转隶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思想深度融合;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以政治教育为突破口,常态召开每周学习例会,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积极主动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市监委成立后,市纪委市监委将合署办公,共设14个内设机构和5个派驻组,其中新增1个干部室和2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业务部门数量达到17个,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下一步,万宁市纪委市监委将在建章立制、工作衔接、人员培训融合、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保证市监委成立后工作顺利开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万宁市政治生态海晏河清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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