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陆续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金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发放、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计划投入350万元,对农村低保对象学生、特困供养学生1538名实施教育帮扶。
今年,我市仍按去年的标准发放:学前教育阶段一名学生每年1400元;小学教育阶段一名学生每年2400元;初中教育阶段一名学生每年2900元;高中教育阶段一名学生每年1900元,住宿费和教育费一名学生每年1000元;中职教育阶段生活费一名学生每年3500元,一、二年级学生教材费一名学生每年400元;高等教育阶段学费一名学生每年2000元,生活补助一名学生每年3500元。
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及残疾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补助生活费,已享受免教材费政策的不再补助教材费。
据了解,各镇负责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市民政局根据各镇上报的学生数据完成在校生信息核对工作,报送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对学籍信息后,筛选出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共1538名,然后发放春季学期教育补助。截至目前,今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春季补助金已发放完毕,已发放教育补助金额共2033450元,惠及学生15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