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万宁公安交警高速公路中队执勤路管员在大茂错时联勤岗点拦截一辆逾期未年检小货车,查获一名持假证驾驶车辆的男子,男子被依法行拘15天,罚款6700元。
当天下午6时许,万宁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公路民警在错时联勤大茂卡点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琼A03H86白色小货车驾驶员有无证驾驶嫌疑,民警遂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检查时,驾驶人神色慌张。经查询得知,该驾驶人黄某轮,男,现年35岁,澄迈县桥头镇五包村人,所持驾驶证为假证上路行驶至今。面对民警的询问,黄某轮供述了其在海口某假证窝点购买了一本A1A2假驾驶证且违法驾车上路的事实。万宁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6700元。
万宁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根据《道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