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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高考移民犯罪案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陈燕清 谭碧莹   时间:2019-04-09 11:14

    近日,万宁法院依法对黄某明等三人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明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被告人黄某育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2年;被告人杨某伟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经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7年间,为将一些不符落户规定的省外户口迁入并落户海南省万宁市,时任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长的被告人黄某明向辖区内相关派出所所长打招呼,促使99户共219人被以虚假招工或投靠亲属名义由辖区派出所未审查通过初审批。相关手续报至万宁市公安局后,被告人黄某明对违规手续审批通过,随后让被告人杨某伟等人用放在公共抽屉的自己的数字身份证书和分管领导的数字身份证书在网上进行审批,将省外户口99户219人违规落户到海南省万宁市。被告人黄某育时任万宁市公安局东岭派出所所长,对落户自己辖区的户口进行违规初审批,参与了38户82人的违规户口办理。被告人杨某伟明知审批手续违规仍然听从被告人黄某明指示用公共抽屉中被告人黄某明的身份证书和分管领导的身份证书进行网上审批,参与了38户82人的违规户口办理。在落户到万宁市的99户中,有38人参加2017年海南省高考,被海南省考试局发现后取消高考成绩,严重影响了海南省2017年高考工作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在2013至2017年间,被告人黄某明、黄某育对自己的数字身份证书存放管理不规范,期间共有315户671人的省外户口是利用被告人黄某明未妥善保管的数字身份证书进行了网上违规审批落户,其中275户578人的省外户口是利用黄某育未妥善保管的数字身份证书进行了网上违规初审批,严重影响了万宁市户口管理工作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万宁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黄某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告人杨某伟身为国家机关聘用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办理落户手续,致使大量省外户口违规落户海南省万宁市,并导致38人因违规参加海南省高考被取消成绩,严重影响海南省高考工作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黄某明身为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长,被告人黄某育身为派出所所长,对自己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和落户工作管理不到位,对自己的数字身份证书保管不妥善,严重影响海南省万宁市户口管理工作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黄某明、黄某育犯数罪,依法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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