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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造成一死一伤 万宁交警告诫市民:莫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王雷   时间:2019-08-20 09:21

    8月18日13时44分,有群众报称,在万宁市兴隆迎宾大道美食购物街前路段处,有两人骑摩托车摔车受伤。经万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陈某毓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着符某行驶至兴隆迎宾大道兴隆美食购物街前路段处时碰撞到路灯,造成陈某毓当场死亡,符某受伤,两轮摩托车损坏。

    近年来,万宁市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据统计,2019年1月至今,全市共发生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753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528起,占70.2%;摩托车、电动车死亡事故23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造成死亡20人(驾驶人16人,乘车人4人),占摩托车、电动车死亡事故的86.96%,大部分是不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被猛烈撞击,致使颅脑损伤致死。

    对针这种情况,万宁市公安局加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依法严查了一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但有些市民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万宁市公安局再次郑重告诫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安全头盔,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一是自觉学习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人员不能超过2人,驾乘人员要戴安全头盔;二是劝告自己所认识的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三是在路上遇到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时,及时提醒他们要戴安全头盔。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依法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是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为了大家的家庭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万宁警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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