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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时间:2019-08-22 10:2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19年8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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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53

万宁石梅湾垃圾填埋场污染水体、海洋、土壤,直线垃圾场距离九百米的海田溪遭到污染,散发臭气。 万宁市 大气,土壤,海洋,水 针对“万宁石梅湾垃圾填埋场污染水体、海洋、土壤,直线垃圾场距离九百米的海田溪遭到污染,散发臭气的问题”核实:该场是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9条中的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该场装有自动监控系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渗滤液是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海田溪。要求相关部门对水体及海洋进行检测,目前环保部门对垃圾填埋场是否污染周边土壤正在开展检测,据现场查看,在海田溪旁边并未闻到散发臭气。
  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2、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3、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4、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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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I2019

08110033

东澳镇神州半岛风豪大桥附近,建设老爷海鱼排上的海鲜大排档拆迁后搬到该桥附近的路面上,有几家海鲜大排档距离老爷海青皮林保护区很近,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该桥下,污水乱排放,污染周围环境。 万宁市 水,土壤 2019年8月16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文竞清带领市资源规划局孙基伦、市环卫园林局王儒强、东澳镇政府章小晖和礼纪镇政府王子华,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一)对群众举报反映建设老爷海鱼排上的海鲜大排档拆迁后搬到该桥附近的路面上,有几家海鲜大排档距离老爷海青皮林保护区很近的问题的调查。经核实,东澳镇政府等政府部门近几年来对原建设老爷海鱼排上的海鲜大排档进行依法拆除后,原建设老爷海鱼排上的海鲜大排档搬到东澳镇新华村委会桥仔村、海圮村地面经营,群众反映属实。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套合青皮林保护区位置图、风豪桥及现状海鲜城位置图,老爷海风豪桥及现状海鲜城距青皮林保护区8500米以上。
(二)对群众举报反映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该桥下,污水乱排放,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的调查。经核实,原建设老爷海鱼排上的海鲜大排档5家店主未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扔在该桥下,而是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放在垃圾桶里,东澳镇政府环卫工人每天早上将垃圾桶垃圾装运上垃圾车,统一进行处理;污水先排在自建三级池内,三级池已连接市政管网。实地调查风豪桥也未见垃圾,未见污水未乱排放现象。
属实 1.由东澳镇政府加强对现状海鲜城的监管,严禁在建设老爷海上出现新建的海鲜大排档。
2.由东澳镇政府加强对现状海鲜城店主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确保不出现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3.由东澳镇政府、礼纪镇政府对老爷海周边卫生环境加强监管。
4.责令5家海鲜大排挡店主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进行备案。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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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I2019

08110051

1、万宁市北大镇坚西村委会牛龙俑附近路桥公司内有个搅拌站,排放污水,未下雨时,大量污水排入厂区旁边的小沟渠,进入农田和乡道。2、坚西村委会犁灶村内有一家槟榔加工厂,进行槟榔黑果加工,质疑其产生废水,排放黑烟。 万宁市 水,大气    1.关于“万宁市北大镇坚西村委会牛龙俑附近路桥公司内有个搅拌站,排放污水,未下雨时,大量污水排入厂区旁边的小沟渠,进入农田和乡道”问题与受理编号D2HI201908080070问题重复。自接到D2HI201908080070环保督察移交案件后,我市高度重视,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3时,立即组织人员配合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坚西村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共12人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万宁市北大镇坚西村委会牛龙埇村辖区内的水泥搅拌站是由海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万洋高速路工程项目配套建设,搅拌站的左侧低洼位置是农用耕作地,地面上种植少量槟榔树。现场核实情况如下:由于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的水源排放处理不合理,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排入农用耕作地,影响农民耕作;水沟长期没疏通,水污分流不清,导致部分混有水泥浆的生活污水经小沟渠流入农用耕作地,影响农民耕作;部分排放到搅拌站前方的路面,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农用耕作地右侧高位边坡堆放一堆加工废料,雨水冲刷时会伴着水泥污水往低处流入农用耕作地,影响农民耕作;生活区的垃圾和排水沟长期未及时处理,造成排水沟堵塞,部分生活污水排放到乡道,影响周边群众出行。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关于“坚西村委会犁灶村内有一家槟榔加工厂,进行槟榔黑果加工,质疑其产生废水,排放黑烟”问题。自接到环保督察移交案件后,我市高度重视,8月13日立即由杨军强常务副镇长组织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坚西村委会犁灶村内的黑果槟榔加工厂为海南自贸区盛森槟榔产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槟榔种植、加工等。关于“排放黑烟”问题,经查该厂采用的槟榔烘干设备为WNSS-002型环保炉,属于《2019年海南省槟榔黑果环保烘干设备推广产品目录》产品,经2019年5月监测结果表明,熏烤炉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的尾气二氧化硫等6项指标均达标,现场调查时未见排放黑烟。“关于产生废水”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少量蒸煮槟榔果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池,厂区周围未见乱排放废水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一是责令海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整改,清运边坡加工废料、拌合机底下的废料等;
二是对生活污水排放沟及管道进行疏通,将排放沟接入排水渠道,确保生活污水排放到沟渠,杜绝流入农用耕作地和乡道;
三是要求该公司对三级沉淀池进行清理,同时要疏通排放暗管,并在15天内购买软管对三级沉淀池排水出口进行加长处理,将排水引入下方排水沟;
四是清理场地内生活垃圾及三级化粪池,确保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排放;
五是市住建局和市生态环保局加强跟踪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目前,搅拌站大门口的排水沟已疏通,接入排水渠道,通过排水沟排放的生活污水己排入排水渠道;场地内生活垃圾及边坡加工废料已经清运处理;对其他整改事项,该公司正在极力按要求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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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I2019

08110075

万宁市长丰镇马坡村委会上果村附近河道,每天晚上12点至2点,都有采砂分子进行非法采砂,该现象已持续多年。 万宁市 生态 2019年8月12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该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该案件核实工作进行专门的部署,决定由林兴胜副市长包案,结合D2HI201908080039案件并案处理。2019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长丰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赶赴实地进行突击检查。联合调查小组抵达长丰镇马坡村委会上果村太阳河非法采砂点后,在现场没有发现有违法人员及非法采砂的设施,同时,当场检查D2HI201908080039案件现场整改后的情况,原设的路障及禁止非法采砂警示牌完好,没有被破坏迹象。经对非法采砂点周边村委会干部和群众了解核实,太阳河下游马坡段周边分布上果李村、下果李村2个村落,人口约1300人,村庄内近期建房的户数多,附近个别村民在夜间22:00后利用泡沫浮台移动至河流中央,运用漏勺从河床底部捞砂堆放在浮台上(泡沫浮台约1.5平方米),然后拖上岸再运回家,非法采来的砂基本上是附近村民小量的蚂蚁搬家式运至村里用于自建房,且违法分子隐蔽性、流动性、游击性较强,可随时丢弃违法浮台和漏勺,躲避在隐蔽的区域,给执法部门打击造成一定的困难。

 
属实 1.突击检查,立行立改。 对于长丰镇马坡村委会上果村非法采砂点,由林兴胜副市长包案,结合D2HI201908080039案件并案处理。2019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长丰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赶赴实地进行突击检查。联合调查小组抵达长丰镇马坡村委会上果村太阳河非法采砂点后,在现场没有发现有违法人员及非法采砂的设施,同时,当场检查D2HI201908080039案件现场整改后的情况,原设的路障及禁止非法采砂警示牌完好,没有被破坏迹象。2.举一反三,加大打击力度。由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长丰镇政府、长丰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长丰镇太阳河流域村委会干部等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按《万宁市打击小规模非法采砂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网格化巡查,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扣人、扣压作业设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打击小规模的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的行为。3.加大宣传力度。为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到打击非法采砂及河湖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市河长办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村委会及附近乡村粘贴非法采砂宣传海报和《万宁市打击小规模非法采砂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等,并面向村民进行宣传,说明夜间小规模铲砂属违法行为,如建房需用砂,应到城投公司的正规砂场去购买,如发现非法采砂行为要积极举报,做到群防群治,共同协力打击河道小规模非法采砂行为。4.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一是加强巡查管控力度。结合“河长制”工作,建立以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政府管理的机制,压实辖区内河湖管护员、六大专项网格员责任,实行常态化巡查,要求网格员与河湖管护员从即日起,每人每天至少两次,每天夜间不定时进行巡查。二是不定期暗访。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小组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杜绝移动式、游击式、小规模及蚂蚁搬家式的非法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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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I2019

08110035

1、对万宁市礼纪镇华润石梅湾九里小区附近垃圾处理厂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回复经监测不存在臭气排出垃圾厂外符合臭气排入标准,要求公开监测报告。

2、对垃圾的渗滤液排经海田溪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再次对空气、水进行检测。

3、要求公开加新自然保护的红线范围。
万宁市 土壤 1、针对“对万宁市礼纪镇华润石梅湾九里小区附近垃圾处理厂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回复经监测不存在臭气排出垃圾厂外符合臭气排入标准,要求公开监测报告的问题”核实:①截止8月12日,群众重复投诉我市垃圾场问题有119个件,每个件我市都高度重视,由包案领导组织了市环卫园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实事求是逐项逐条将调查情况进行反馈,对该场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分批在市政府网上公开。②据了解,垃圾填埋场有过垃圾裸露覆盖不及时现象,现已覆盖整改到位,采用昼掀夜盖,减小施工作业面等工作方式,臭气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垃圾填埋场外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臭味,但该场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环境监测报告及监测数据都属于垃圾填埋场正常工作内容,有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实施,报告在局档案室存档,复印件在填埋场内,如群众有需要可以委托小区业主向物业部门或群众代表到填埋场内了解及复印。
2、针对“对垃圾的渗滤液排经海田溪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再次对空气、水进行检测的问题”核实:该场是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第9条中的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该场装有自动监控系统与省环保部门联网,渗滤液是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海田溪。空气、水排放口是按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要求进行检测。
3、针对“要求公开加新自然保护的红线范围的问题”核实:如群众需要可以委托华润小区物业部门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加新自然保护的红线范围。
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采取在渗滤液调节池加顶覆膜,防止雨水浇入调节池,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和臭气外散。
2、立即对垃圾场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进行覆盖,防止臭气扩散。
3、按规范卫生填埋垃圾,达到填埋库容后,及时开展封场治理工作。
    4、委托有经验专业管理公司技术管理人员进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垃圾场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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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HI2019

08110081

1、万宁市礼纪镇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嘉德兴盛搅拌站用地不合法,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环评手续等一直存在问题;2、碎石料堆没有遮盖物覆盖,运输车来往扬起大量灰尘,覆盖到周边村民的农作物,影响周边的居民生活;3、搅拌站将污水排入田中,臭气熏天,与搅拌站一墙之隔的槟榔树枯死。 万宁市 大气,土壤,水 自接到环保督察移交案件后,2019年8月13日下午,市政府陈东海副市长组织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礼纪镇政府、市资规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用地、排污许可及环评手续问题。对于万宁嘉德兴盛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嘉德兴盛搅拌站用地不合法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已于2019年1月10日对该公司违法用地问题处罚款1412521.2元;2019年4月15日,在市政府关于该搅拌站规划指标论证报告的批复(万府函〔2019〕49号)中,明确了规划建设指标,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4.88公顷;2019年8月8日,市资规局发出关于拟征收该搅拌站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目前,该宗土地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提供材料表明,该项目于2009年10月14日获得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09]618号),已办理项目环评审批,并于2016年12月29日获得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万环函[2016]204号),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按照规定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的暂不需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没有搅拌站这个行业,所以暂不需要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2.堆料未覆盖及扬尘问题。现场堆料均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配置的洗路车辆、雾炮机、喷淋设备等降尘设施均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搅拌站进出道路50米内安装了洒水喷淋系统进行降水防尘,且有洒水车每天4次按上午及下午定时在搅拌站进出口通向礼纪镇市政道路的500百多米路段的路面上来回喷洒水进行降尘,同时,该公司长期雇佣当地一村民作为该路段的保洁员每天定时清理卫生清洁。现场未发现灰尘扬起覆盖到路边的植被,路边的植被均正常生长,对周边的居民生活未造成影响。
3.向田中排污问题。搅拌站内设置的三级池将废水沉淀后进行重复利用,污水经过三级池沉淀排入蓄水池,生活用水经过废料分离系统处理之后,用于清洗路面、降温降尘,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污水排入田中,围墙外的槟榔树等植被均未发现枯死现象。
此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实  一、由市资规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该搅拌站规划指标论证报告的批复》(万府函〔2019〕49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办理嘉德兴盛搅拌站用地的相关手续;
二、由市住建局加强日常监督,举一反三,确保该搅拌站的扬尘治理措施规范,防尘网覆盖、除尘装置、废料分离处理系统、洒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三级沉淀循环利用)等要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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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I2019

08110017

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北街振铭洗车场未取得相关证件情况下,擅自乱搭乱建铁皮棚,洗车、修车产生的油污废水直接排入马路旁边的低洼地,又脏又臭,已存在6-7年。 万宁市 水,大气 8月12日,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2019年7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了配合“双创”工作已经向该信访件投诉的涉及违法建设的振铭洗车场依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三天内自行拆除搭建的铁皮棚。期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去催促自行拆除,但振铭洗车场一直未履行拆除义务。8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强制拆除。
此信访交办案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实 (一)立行立改。2019年8月12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万城镇、市特警大队对振铭洗车场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已将振铭洗车场全部拆除完毕,并将场地清理干净。由洗车场所产生的油渍污染源已经消除,不存在继续污染情况。
(二)举一反三,加强网格化监管。市综合执法局发挥“两违”网格员作用,举一反三对全市违法建筑加强巡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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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I2019

08110012

和乐镇港北乡的后海(一个地方)沙滩垃圾遍布,平常无人清理;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油污,海里和海堤上有垃圾,在沙滩焚烧、填埋垃圾。 万宁市 海洋,土壤,大气 经现场查看,发现后海沙滩是有垃圾,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有油污,海里和海提上有垃圾,有沙滩焚烧、填埋垃圾的现象。(一)港北后海沙滩是有垃圾,原因是受季风影响,海水潮涨潮落总会带些垃圾到岸边。因此群众反映的此问题基本属实。
(二)群众反映小海海域的海面上有油污,海里和海提上有垃圾,在沙滩焚烧、填埋垃圾。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一)万宁市和乐镇政府立即组织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进行后海沙滩卫生大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日组织人员到沙滩上进行保洁并插告示牌,严禁村民和游客到沙滩上烧烤丢垃圾。
(二)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已派员到港北后海进行油污清理,并在港北港聘用4名保洁员,其中2名负责清理海漂垃圾,其余2名负责清理码头岸上垃圾。
(三)市海洋与渔业监察队已购置油桶,在港北港设置收集油污点,油桶满之后再另行购买新的油桶,待和乐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再统一将油污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万宁市和乐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中广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大面积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已在港北港设置“严禁一切船舶往海里倾倒油污、垃圾等废弃物,违者重罚”告示牌;告知群众垃圾油污收集点,有效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发挥网格员作用,确保全天侯定点不定时巡查。对辖区内乱扔垃圾的行为坚决制止,焚烧和填埋垃圾的行为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扣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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