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着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我市制定实施万宁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 两个推进”工作方案,提出“六个严禁 两个推进”,全力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提出,要实现严禁秸秆、枯枝落叶和垃圾露天焚烧;严禁槟榔土法熏烤;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城区露天烧烤;严禁寺庙燃烧高香火烛;严禁在城区街道、林区和风景名胜区燃放爆竹焚烧纸烛高香,同时推进气代柴薪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旨在通过这“六个严禁”和“两个推进”实现到2021年,使我市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观,逐步树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良好形象;到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一流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杜绝城乡大气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
为保证“两个推进”顺利进行,方案提出,在推进气代柴薪工作上市委市政府将制订并实施《推进城乡管道燃气项目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市城乡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推进燃气下乡进村“气代柴薪”工作,全面推广农村用燃气,至2020年底前实现城、镇、村燃气基本全覆盖。在秸秆综合利用上,将制定“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等成熟可行技术,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至2020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为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实施,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市政府还将成立万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大气面源污染举报机制,强化宣传和公众参与,全方面保证“六个禁止”“两个推进”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