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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解读·护林员

来源:万福万宁网   时间:2018-07-05 08:52

    万宁市生态补偿脱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组成部分,从2016年开始,万宁市政府开始实施生态补偿脱贫,聘用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群众为生态护林防火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既达到保护生态的效果,又起到精准脱贫的目的。

    一、实施依据

    从2016-2018年,万宁市政府每年印发《万宁市生态脱贫实施方案》。

    二、生态补偿脱贫对象

    全市生态公益林周边镇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人员,结合其贫困状况及致贫原因,从中筛选出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群众为协管员,每户选择1名有劳动能力且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作为协管员,协助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护万宁市生态公益林资源。

    三、协管员选聘程序

    经村委会、镇政府、市扶贫办、市林业局层层筛选核查公示,面试合格签订协议后,由市生态补偿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进行岗前培训后上岗。

    四、护林防火协管员选聘条件

    1.属生态公益林周边镇的2018年纳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2.年龄18岁以上,小学以上文化,具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事业心、热爱林业工作。

    五、协管员职责

    协助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负责巡护本协管责任区山林,每月不少于15个工作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护林员、管理员或所站长。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

    资金来源:每年万宁市政府预算安排的生态补偿脱贫资金。

    资金管理:万宁市林业局设立专项资金专户,每月月底通过转账方式发放到每个协管员的“一卡通”上。

    七、协管员劳务报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协管员每月劳务费1000元,其中当月发放900元,100元为绩效,每季度考核称职后一次性方法当季绩效。

    八、护林防火协管员管理办法

    协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参照《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同时我局印发了《万宁市生态护林防火协管员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协管员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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