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市的贫困家庭婴幼儿能及时喝到放心的奶粉,按照国奶扶贫工程要求,我市从2018年7月23日开展第二批国奶扶贫工程全额资助的申请活动。
全额资助的申请条件为:2016年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6-36月龄婴幼儿(包括已脱贫未脱政策)。0-6月提倡母乳喂养,母乳不足的需在市级公立医院开具证明可申请全额资助。
申请材料包含:国奶扶贫工程贫困婴幼儿奶粉资助申请审批表、受助婴儿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选1)、受助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选1)、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卡第1、2、3页复印件、福利主任身份证复印件、福利主任与受助婴儿及监护人手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拍摄的照片。(每页需加盖镇政府公章)
符合条件的群众需在8月10前提交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计生办,有疑问可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办。联系电话:0898-6218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