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中共万宁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万福万宁网   时间:2018-08-29 09:3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月1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万宁市进行了巡视。3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万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第三巡视组指出我市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万宁的实际。市委对此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反馈意见后,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为组长的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我市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2018年3月20日,我市召开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作动员,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全力担当,聚焦问题,全力整改,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落实到位,答好政治“必答题”,做好发展“综合题”,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整改过程中,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对重大整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常委和市级党员领导同志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带头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二是严明整改责任。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分为56项84个具体问题,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个方面一一对应提出了276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展开。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市委坚持全过程督导、不定期巡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推进,并坚持实施整改落实反馈制度,要求各牵头单位每周五前向督查工作组报告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同时严肃整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特别是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市委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万宁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万宁市市管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万宁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万宁市2018年财政收入征收奖励办法》和《万宁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等一批务实管用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以过硬的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针对巡视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万宁市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整改落地,努力做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止目前,84条整改事项已落实整改的51项(其中已完成整改的33项,基本完成整改的3项,制订长效整改措施的15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如下:

    (一)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市领导到基层宣讲动作迟缓。截至2018年1月4日,仍有3名市领导未到基层宣讲”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与未宣讲的3名市领导进行了约谈,3名市领导已按要求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了宣讲;二是正在制定完善市委宣讲团2018年度宣讲工作计划及宣讲内容;三是拟于近期举办《万安讲堂》2018年第四期《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讲座,邀请省内知名专家面向全市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授课。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市委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督促检查不力。巡视巡察发现,截至2017年11月,市住建局党支部没有组织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市农业局、槟榔局、畜牧局和环卫园林局等单位领导未到驻点村宣讲”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对市住建局等5个单位在组织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不力情况的通报》(万委办字〔2018〕32号),给予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槟榔热作局、市畜牧局、市环卫园林局等5个单位全市通报批评,要求上述单位摆正心态、汲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委办。目前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槟榔局、市畜牧局和市环卫园林局等单位领导已先后下到驻点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市住建局党组织专题召开支部大会深入学习传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制定并印发《关于对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于5月16日至27日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了一轮督查,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存在不足的单位要求其马上进行整改,确保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学习没能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经组织10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测试,超半数人员无法准确回答十九大报告主题、省第七次党代会主题和‘三大愿景’,2名市领导不及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由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对在省委巡视组测试中不及格的2名市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明确强化学习措施;二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测试的通知》(万委办字[2018]13号),目前全市各单位均按文件要求在本系统本单位组织了测试,并将测试试卷密封交回市委办进行统一保存留底。目前,全市60多个单位已完成测试工作,已移交至市委党校进行阅卷工作。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片面追求GDP,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2016年、2017年全市房地产税收分别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2%、67%;2016年、2017年房地产投资分别占固定资产投资的52%、56%”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海南省市县发展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把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围绕“十三五”投资导向、产业政策、基础设施、文化旅游、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二大产业、“五网”基础设施等项目,调优产业结构,逐步降低房地产投资和税收分别占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的比例。二是控制好房地产开发规模、时序等,优化产品结构,鼓励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端房地产配套产品,以满足居民居住为出发点,建立租购并举的制度,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出台相关产业结构政策,消除房地产一业独大。同时对所有楼盘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情况,落实房地产资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厉打击炒买炒卖行为,规范二级土地市场交易。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5.关于“政府违规举债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债务风险。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宁市政府性债务余额64.03亿元,政府总债务率为121.4%,超过国际警戒线21.4%。政府违规融资担保贷款11.81亿元。2017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52.77亿元(直接债务),实际为63.66亿元,超限额10.89亿元”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对政府违规举债情况的清理工作(经统计,截止2018年3月我市政府违规举债余额为:11.733亿元)。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其中2018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化解存量债务资金4.1亿元,通过申请置换债券偿还到期债务1.47亿元。三是为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制定了《万宁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四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和建立财政部门对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归口财政部门管理的通知》。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6.关于“市政府办提供虚假材料。巡视组要求万宁市提供2014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本。市政府办不但未能及时提供原始记录,而且还安排人员伪造会议记录报巡视组”的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2月11日和2018年3月22日,市纪委分别对市政府办3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万宁期间,向省委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干扰巡视工作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二是市政府办分别于3月5日和3月29日召开两次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严守纪律意识。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专人专本记录,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和记录本保管工作,会议记录必须使用专一的记录本且严格规范记录。认真抓好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在档案移交管理上建立移交清单,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共同签名确认,并及时移交到市档案馆入档管理。四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制订出台《工作人员守则》《公文处理工作规则》《会务工作规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公文办理流转、材料归档等工作。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7.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一肩挑’不达标。2016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187名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为90.34%,没有按照省委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95%以上”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转化工作,2017年12月21日,207个村(社区)全部实现了“一肩挑”,“一肩挑”比率由90.34%提高到100%。二是巩固前期转化工作成果,建立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备制度,印发《万宁市农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任职报批备案暂行办法》(万组通〔2018〕10号),对于任免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职务的,一律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防止问题反弹。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8.关于“2017年1月1日,因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和警务人员执法不规范,引发警民冲突重大群体性事件。事发后,万宁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未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刻反省并认真汲取教训,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驻点联系机制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每个节假日都安排一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值班,确保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二是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同时加强对各类信访维稳信息的收集研判,真正做到人动我知、未动先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到省进京非访或群体性事件,能依法依规、快速妥善处置。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9.关于“《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万宁兴隆定位为‘精品旅游景区’。由于万宁旅游产品及转型升级滞后,以致兴隆旅游景点设施陈旧老化。2015年、2016年海南省7家A级旅游景区被国家旅游局摘牌,其中兴隆占3家”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兴隆片区的旅游规划,提升兴隆旅游服务配套水平。加快兴隆旅游标识标牌整改,在兴隆地区修建标识标牌33块;丰富旅游客运服务体系,开通跨市县旅游直通车,目前“兴隆-万宁-博鳌”机场大巴已正式投入运营;加快兴隆旅游执法力度,万宁旅游已实现“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模式。二是对3家摘牌景区进行整改。每年扶持500万元对隆热带花园景区进行维护升级,并将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列入预算,同时在该景区筹备举办2019年中国兰花大会;计划投入1000万元对南国热带雨林游览区(“巴厘村”)进行改造升级,正向省旅游委申报创3A级景区;对日月湾南海渔村景区进行转型升级,计划投资约1.2亿元修建日月湾风情度假游览区,重点建设日月湾美食文化一条街、日月湾音乐长廊、名优特农产品展销中心、日月湾民宿学院。三是正在加快推进兴隆水镇花街、西班牙斗牛城、东南亚风情园、兴隆咖啡公园以及康乐园温泉宾馆的改建。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0.关于“2013年,万宁市被住建部列为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并签订了《智慧城市任务书》,建设周期4年。截至2017年12月,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仍在报批中”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3月19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智慧城市--万宁市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招标公告公示,4月8日完成开标,中标结果已公示。现已与北京通畅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智慧城市--万宁市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服务合同。智慧城市--万宁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一期)文本编制已完成,正组织专家评审。二是制定《万宁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1年)》,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正在印发实施。正在整改,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11.关于“2017年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7700人,实有吸毒人员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7.72‰,被省列为‘通报警示市县’。吸毒人员逐年上升,2016年、2017年与2015年相比分别上升10.03%、16.09%。因吸毒引发的‘两抢一盗’案件持续增加,2015年19起,2016年71起,2017年73起”的整改情况。一是实施“严打”工程。截至5月25日,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77宗,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81人,缴获各类毒品319.59克;全市“两抢一盗”同比下降37.65%。二是实施“严收”工程。以“应收尽收,全员收戒”为工作目标,强化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共查获吸毒人员200名(病残吸毒人员9名),其中强制隔离戒毒177名,行政拘留23名。三是实施“严整”工程。开展联合巡查行动7次,巡查娱乐场所47家,限期整改娱乐场所4家,连续一年没有发现娱乐场所涉毒情况。四是实施“严堵”工程。严格执行“三道防线、两个加强”的严堵防控措施,未发现外地流入我市的毒品源头渠道。五是实施“严管”工程。对市内戒毒期满出所的188名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全部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六是实施“严教”工程。在全市各镇、区及重点中学建立禁毒教育展馆16间,进学校开展禁毒讲座197场次,聘请校外禁毒辅导员的学校达到100%。七是实施“严奖”工程。将于近期对全市2017年度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八是实施“严责”工程。对全市63个打击、收戒、吸毒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正在整改,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2.关于“万宁市《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28个,截至2017年底仅完成5个”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进度,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力促项目尽快进入施工阶段;二是安排专人严格检查,督促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已全部完成施工招标,28个美丽乡村的建设正在加快施工。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7月底前完成。

    13.关于“2017年兴隆区、龙滚镇、和乐镇、东澳镇特色产业小镇计划投资8亿元,实际投资1.21亿元,占比仅为15.12%”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兴隆东南亚风情小镇项目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全省百日招商大行动,争取更多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兴隆东南亚风情小镇项目建设。二是有序推进特色产业小镇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投资1245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2.6%。其中,兴隆莲兴西路工程项目、兴隆桃源路工程项目、兴隆墟镇路网(兴宝路、兴兴路、兴生北路)市政工程改造项目、兴隆兴园路改造工程项目和兴隆农贸市场项目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港北大桥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7.9%,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正加快推进。三是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小镇产业类项目。兴隆咖啡产业园项目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4.6%,兴隆咖啡谷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28.5%,龙滚侨乡小镇项目已完成展示区(8.73亩)的修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龙滚河民宿用地区域的租地正在进行,同时进行沿龙滚河绿道改造设计和国际滑翔伞运动基地起飞降落场地的设计。四是拟向省发改委申请将东澳燕窝小镇项目调整出海南省首批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计划。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4.关于“2018年1月9日和1月13日巡视组暗访发现,在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违规违法项目实施‘双暂停’(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后,日岛和华润九里房地产项目仍在施工。巡视巡察联动核查了市委报送的已完成整改的131件中的54件,其中27件没有整改或完全整改”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日岛和华润九里房地产项目全面停止施工。二是按照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洋浦”召开研究全省“双暂停”项目后续处置工作会议要求,分类处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手续完备的适时复工;房地产项目中对于临近交房时间且手续齐备的由业主依法依规适时复工;其他项目中手续齐备的可依法依规允许适时逐一复工。日岛生态补偿方案及岸滩整治修复方案已取得省海洋与渔业厅备案,正在组织开展生态补偿前期工作。三是印发《万宁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未办结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市189件信访件中已办结161件,未办结28件,办结率为85.19%。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5.关于“万城镇老城区污水管网落后,城北新区污水管网建设缓慢,造成部分污水直排入河”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万宁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污水输送主管网项目纳入我市2018年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前期工作,现进入公开招标阶段。二是加快推进万城镇万城干渠、大茂干渠、东山河、仁里河等截污控污工程,完善城区内河(湖)污水截流,加快污水收集支管铺设,完善万城老城区、城北及城中村污水整治截流工程,分别整治截流东山河仁里桥西侧、椰林湾南侧、万州大道、东星村委会、丰园社区等24处污水整治截流连通工程,实现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有效解决万宁市污水处理厂“两低”问题,目前已完成各干渠污水截流管网铺设18.3公里的90%。万城污水厂每天污水处理量已达2.5万吨,负荷都在90%以上。正在整改,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6.关于“无害化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量88万立方米、日处理190吨,实际日处理566吨,剩余库容仅能维持2年,目前新的垃圾焚烧场项目用地仍没有着落”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扩容改造,将渗滤液处理能力提升至185吨/日。二是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垃圾坝加高,目前万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垃圾坝加高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阶段。三是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目前万城第二垃圾中转站项目工程主体建设已完成,大茂转运站项目已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四是与周边兄弟市县共享平台模式建设垃圾焚烧厂已纳入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中,现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出台后,将与兄弟市县加强沟通对接工作,尽快推动垃圾焚烧厂落地。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7.关于“巡视发现,大洲岛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仍有违建52间,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海滩”的整改情况。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再次对这些棚户进行调查,经调查,大洲岛违建户46户,违建棚房47间,还有长期构筑物两间,其中一间为村民建筑的祭祀公庙,一间为保护区办公楼。46户违建棚房中,有27户是2015年拆迁时领了补偿款后再抢搭的棚房;18户是编内渔船作业户,12户是编外渔船作业户。5月10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及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就大洲岛违建情况,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大洲岛保护区内违建物处置问题。根据会议精神,市海洋与渔业局正草拟拆违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将立即实施拆违。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18.关于“市政府没有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造成海水养殖无序发展。巡视巡察发现,截至2017年12月,‘老爷海’(内海)仍有770个渔排网箱未清理,‘小海’(内海)周边1.2万亩低位养殖池塘废水和周边8万余人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海”的整改情况。一是着手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正呈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目前正严格控制新增渔排网箱,待《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正式印发后,再根据《万宁市开展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无序养殖整治退出实施方案》对当前770个渔排网箱进行清理。二是加强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全市入海排污口的外业调查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建档。正在着手开展对入海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三是加快小海和老爷海周边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防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9.关于“内海27家海上餐排均未办理用海及海洋环评手续,废水、垃圾直排入海。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万宁期间,这些海上餐排暂停营业,督察组离开后又重新营业”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7年12月11日向27家餐排下达《责令停止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关停了所有餐排,并成立海上餐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巡控小组,实行24小时巡查监控,先后制作停业整顿警告牌27个,悬挂横幅30条。二是由环保部门出具《关于海上餐排污水处理设施调查监测情况的报告》,监测报告结果是所有餐排安装排污设施都不符合排放要求,海洋部门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制定了《万宁市开展整治海上餐排行动实施方案》,将于近期组织海洋、环保、综合执法、工商、药监、供电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强行对各餐排进行永久性关闭。三是市纪委市监委正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中。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0.关于“全市261家槟榔加工厂没有环评手续,72家木材加工厂没有规划用地和环评手续,土炕烟熏槟榔仍然存在。这些‘小散乱污’企业污染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查全市槟榔加工厂加工生产情况,引导我市槟榔加工厂进行规模化、集中化管理,逐步淘汰我市“小、散、乱”的槟榔初加工厂,逐渐解决我市槟榔初加工产能过剩问题。二是引导已建投产的槟榔加工企业完善相关手续,要求槟榔加工厂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建设槟榔加工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槟榔烘干设备责令其进行环保设备改造,目前,已有槟榔初加工厂家共60多个锅炉与市工信局签订锅炉环保改造协议,另有多家槟榔初加工厂与锅炉设备厂家协议进行锅炉环保改造。三是为杜绝新建槟榔加工厂造成新的污染,对于新建的槟榔加工厂,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批,选址不合理或加工设备不符合环保要求、排放不达标的加工厂不准其进行建设。四是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木材加工厂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完成经市林业局、环保局和相关镇政府验收通过后,方能继续生产经营。对于未完成整改擅自经营的,将采取断电措施,并停止对木材加工厂核发半成品运输证。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21.关于“万宁龙首河、龙尾河、龙滚河、东山河、太阳河长期存在非法采砂情况。巡视巡察发现,2013至2017年,龙首河非法采砂面积达7.92亩,采砂量为12733立方米。巡视暗访发现,龙尾河仍存在非法采砂点”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举报与现场巡查打击相结合的机制,采取定期巡逻和不定期突击巡查的方法,对重点保护区域进行高压打击态势,对龙首河、龙尾河、龙滚河、东山河、太阳河开展专项巡查,结合“河长制”工作,招聘巡河人员64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1月至5月25日,共捣毁非法采砂点73处,捣毁采砂船1艘,采砂浮台112部,出勤打击人数525人次;巡查66次,巡查出勤482人次;联合执法39次,联合出勤人数860人次;立案行政处罚7宗,共处罚76000元整。二是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创造全民共同抗击非法采砂行为的良好舆论环境。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2.关于“2016年6月长丰福田采石场停产复垦,进度迟缓。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整改后市国土局责令2017年11月23日前完成停产复垦,福田采石场依然没有完成。巡视中还发现,万城镇老八岭采石场不仅停产复垦无进展,而且还成为垃圾填埋场,造成二次污染”的整改情况。长丰镇福田建筑用正长岩矿(福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已整改完成,市国土资源局正在继续加强后期监管工作,同时督促矿山企业进行树木养护,确保成活率。万城镇后山岭后山(老八岭采石场)山体修复项目的推进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目前,山体修复项目立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等工作已完成,正在申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项目投资审核,争取在2018年6月底动工建设。正在整改,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23.关于“巡视巡察发现,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的十大脱贫攻坚工程中,乡村旅游脱贫等5项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其中3项工程未按方案实施,2项工程未完成资金支出进度”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的十大脱贫攻坚工程中未按时完成的5项工程资金进行回收并重新调整安排;二是加大乡村旅游脱贫力度,积极开展椰级乡村旅游点创建工作,2018年4月28日,我市文通梦想庄园、兴隆咖啡谷被评为四椰级乡村旅游点,排溪椰林渔舍、兴隆橄榄树山庄、万城溪边村被评为三椰级乡村旅游点。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基础工作,制定了《关于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周)报和通报约谈制度的通知》的方案。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正在整改,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4.关于“吸毒贩毒、服刑人员被列为贫困人口。省扶贫开发进村入户调查组2016年1月在万宁市贫困户调查工作中发现,吸毒贩毒人员、服刑人员等20余户不符合条件的人被列为贫困对象,截至2017年12月共计373名吸毒贩毒人员被列为贫困人口。如北大镇文才竹村一名村民贩毒获刑期间被确定为贫困户,由其叔叔代领各类扶贫物资7177元。山根镇立岭村2名村民在服刑期间被列入贫困户”的整改情况。对贩毒吸毒人员被纳为贫困人口问题进行处理,核查并按规定启动杨秀世等吸毒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剔除程序,并追回其由亲戚代领的各类扶贫物资和资金共计7177元,目前全市已进行核实并将整户剔除的2人,责令属地镇政府追回全部帮扶物资与资金;对另外371名吸毒人员,按照扶贫工作有关政策将其从贫困人口中剔除,其个人不再享受所有扶贫政策,同时已责成属地镇政府追回该吸毒人员享受的帮扶物资与资金。山根镇立岭村2名服刑人员已被从贫困人口中剔除,其个人不再享受所有扶贫政策,山根镇已追回这2名服刑人员扶贫资金。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5.关于“有法定赡养人的老人被单列为贫困户。如,北大镇违规将23户60岁以上有法定赡养人的老人单列为贫困户”的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程序,由北大镇对这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23户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置,将陈会连等19户列为“自主脱贫户”脱贫出列;将梁爱梅等4户剔除,并追回已享受的扶贫资金共8425元。二是制定《万宁市贫困人口“漏评”“错退”排查工作方案》,并于4月27日召开专题培训班,对全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错退”排查工作进行培训及部署,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户。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6.关于“人均收入高于贫困标准的家庭被列为贫困户。如龙滚镇端熙村一户村民隐瞒其有一栋造价约30万元的楼房及长子每月基本工资五、六千元等情况,被列为扶贫户,获得扶贫资金1.99万元”的整改情况。经核查属实,龙滚镇已根据有关程序对该户进行了剔除,启动扶贫资金追缴程序,加紧追缴工作。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7.关于“市教育局未按规定将60名贫困户学生纳入教育扶贫范畴,而向156名非贫困户学生发放教育扶贫补助19.29万元”的整改情况。对未纳入教育扶贫范畴的60名贫困户进行逐户排查核实,对符合教育扶贫对象的58名学生已按有关程序将扶贫资金发放到位;截止目前,除2笔补贴共计2400元通过更换户主发放外,其余190500元已全部追缴收回并上缴国库。同时,对全市教育扶贫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申报审核程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8.关于“有的挂职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对扶贫资金拨付审核不严,造成1.25万元扶贫补助被骗取”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市监委正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中。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问责扶贫开发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7件75人,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8件8人。三是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干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慵懒无为,冷硬横推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四是加强第一书记履职培训,2018年2月27日举办驻村第一书记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会,在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方面进行了专门培训,会上针对在脱贫攻坚中容易出现的审核把关不严的事项进行了重点授课。2018年4月28日举办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会上指出我市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系统梳理分析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9.关于“巡视巡察发现,大茂镇联光村支部书记违规将其堂叔的两个儿子列为贫困户,分别骗取危房改造等扶贫资金7.17万元和7.89万元。龙滚镇农场支部书记违规将胞姐梁月英户列为贫困户,享受扶贫资金6.69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大茂镇纪委、龙滚镇纪委正在对两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中。二是全力抓好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督查督办、直查快办、交叉复核和通报曝光等多项措施,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每一位贫困群众。对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扎实不彻底,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清理整治不力,存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作为、做表面文章,监督监管失职失责,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坚决给予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镇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正在整改,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0.关于“巡审结合发现,2016年已脱贫的贫困户,在2017年仍有164户被列为贫困户参加危房改造项目”的整改情况。经调查,北大镇11户、礼纪镇14户、长丰镇15户、龙滚镇10户、山根镇19户、和乐镇1户、后安镇10户、大茂镇18户、万城镇11户、东澳镇5户、南桥镇33户、三更罗镇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脱贫时核实居住的房屋是安全的,2017年由于受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房屋受到较大程度损坏,贫困户因此才申请进行危房改造。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1.关于“个别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专干白天镇上露个脸、村委会坐一坐、贫困户家中走一走。无故缺岗、‘走读’现象较普遍。2017年12月4日晚,巡视组暗访发现,扶贫专干市民政局副局长黄会杰无故脱岗”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市监委正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中。二是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对全市52名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2017年度考核,对工作业绩差或不适合再担任第一书记的进行调整或撤回。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驻村第一书记的通知》(万组通〔2018〕46号),调整后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共有60名。三是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管理,在2018年2月27日举办第一书记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会,会上要求第一书记要转变作风,严格执行驻村在岗制度。4月中旬,市委组织部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北大、龙滚和南桥镇对6个村进行突击督查,督查驻村第一书记在岗情况。2018年5月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万组通〔2018〕52号),要求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时间为每周周一上午至周六中午,并运用钉钉系统进行签到考勤管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2.关于“审计发现,2016年市扶贫办和民宗局5个扶贫项目涉嫌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涉及金额1331.72万元。2016年8月17日,市扶贫办400万元黑猪项目采购评标中,评标专家给投标人屯昌繁发黑猪饲养有限公司‘商务技术评分’打15分(满分实为8分),直接影响了评标结果”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市监委正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中。二是将违规的屯昌繁发黑猪饲养有限公司、新发合作社、群发合作社列为黑名单,并禁止该3个违规单位参与我市各项扶贫项目。三是指导各镇、各相关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理相关事项,政府单位不再参予。正在整改,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33.关于“2016年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少,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甚至以表扬代替批评。如有的市委领导对因执法不当引发的‘17·1·1’事件只字不提,有的市委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发言中,未对市残联理事长违规收受贿赂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的整改情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领导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对待、认真过好组织生活;严把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提高组织生活的时效性。召开了2017年度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报告。市委书记张美文同志主动在向省委述职的工作报告中,深入对“17.1.1”事件进行剖析,认真查摆了市委班子及其本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召开万宁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于5月26日召开了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17.1.1”事件和市残联原理事长违纪问题再次进行剖析,市委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曹晶、省纪委监委第六监察室主任张强新、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调研员潘冲等领导同志到会指导,曹晶同志对万宁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民主生活会思想认识有高度、站位高,查找问题有力度、标准严,剖析根源有深度、号脉准,整改方向有精度、措施实,开展批评有辣度、效果好。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4.关于“抽查发现,21名市领导未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如市委主要领导2015、2016年未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市政府主要领导2015年未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整改情况。3月6日和5月11日,市委书记张美文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市委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3月26日和5月17日,市长周高明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其他市委常委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也按要求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定了《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党支部2018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落实党组织关系在市委办党支部的市委领导同志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正在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5.关于“通过随机抽查市卫计委、龙滚镇、和乐镇等14个部门的15个党支部会议记录发现,未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党支部多达12个,占总数比80%”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4月中旬,市委组织部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北大、龙滚和南桥镇等6个村进行突击督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市委组织部制订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填写。四是市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所辖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随机抽查,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正在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6.关于“部分党组织长期不换届。如,东兴学校小学、东兴学校中学、东兴学校教学点3个党支部6年都未换届”的整改情况。一是北大镇党委已召集东兴学校小学、东兴学校中学、东兴学校教学点3个党支部开会商议整合事项,将上述3个党支部撤并为东兴学校党支部,并派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于2018年1月4日已完成选举工作。二是对全市各党(工)委未按时换届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截至5月底,所有未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7.关于“农村宗族势力渗透基层党支部。如,东澳镇裕后村党支部书记在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未能当选村委会主任,2017年6月支持的派系不配合村委会组织的土地确权工作”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万宁市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全市农村宗族势力渗透基层党支部等问题,共排查出2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支部,并将裕后村列为2018年软弱涣散村进行整顿。二是市委组织部、东澳镇党委等单位共同努力下,为裕后村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实现“一肩挑”。三是镇党委书记、驻点镇干部和第一书记通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消除派系隔阂,消除派系力量对村“两委”工作的干扰,确保土地确权等工作得到顺利推进,目前该村土地确权工作已完成,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8.关于“部分党员党组织观念淡化。如,有的农村基层党支部每次召开党员大会都要给每位党员发30-100元的补贴和香烟,否则就不参加会议”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镇党委已对涉事村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党(工)委(党组)制定《2018年度学习教育计划表》,党(工)委负责指导所辖党支部制定《2018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表》,结合实际每月确定一个主题,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志愿服务、参观体验等方式,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擦亮先锋底色。三是由市委书记同各镇(区)党(工)委书记签订《万宁市各镇(区)党(工)委2018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支部内部管理,严禁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9.关于“2017年1月至11月,市民政局等9个单位、34名离退休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共计9216元。其中,19名离退休党员超过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欠缴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立即补缴。二是经市直工委及市政府办党委的指导督促,所有欠交党费的党员已于2018年4月11日前足额补交党费。三是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按时开展2018年度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每季度上缴一次至市管党费账户。同时,对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四是市委组织部制发《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要求各党组织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五是开展党费业务培训工作。2018年3月20日,举办第十九期万宁党建论坛,对党费工作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2018年4月,在市委党校举办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中,加入党费收缴工作的课程,对村级干部进行党费业务工作培训。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上一页 |  1 2  | 下一页

版权声明: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我们的邮箱是wfwnw111@163.com,诚挚感谢。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