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脱贫攻坚工作秩序,确保我市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脱贫攻坚中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违规分户、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二、严禁在脱贫攻坚中以造假、虚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与物资。
三、严禁在脱贫攻坚中辱骂、威胁、伤害、诬陷扶贫工作人员。
四、严禁干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扶贫工作秩序。
五、凡干部职工伙同、教唆农户隐瞒收入,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与物资,参与组织、煽动、唆使他人妨碍、阻挠脱贫攻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雇佣贫困户的企业和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贫困户工资。有贫困户入股的企业或合作社,要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兑现分红承诺。
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配合,严厉打击扰乱脱贫攻坚工作秩序的行为。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检举揭发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898-62222994。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万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