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营造和谐、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2019年6月1日起改造并启用G223国道195KM(牛漏深田路段)、兴梅大道与侨乡路十字路口、G223国道山根墟(山海湾小区)路段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超速、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中接打手持电话、驾驶中吸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5月23日至6月1日,公告期结束后将严格依法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万宁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