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关于加强节后办公场所和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单位:
为加强春节假期结束恢复上班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机关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凡是外省返回万宁的工作人员,自到达海南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单位报备。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单位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各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一律在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要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对各单位的卫生间、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要定期清洁和消毒杀菌处理。
三、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在办公场所须佩戴口罩,各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若体温超过37.3度时则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若上班人员工作期间体温超过37.3度要及时报告及就诊,尽量不安排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
四、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不允许召开大型会议、举办大型活动。要尽量减少公务来访,如需咨询、沟通工作则尽量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进行,文件流转尽量使用OA系统。
五、调整改进机关食堂就餐方式,由食堂按份分装配套,实行错峰取餐、分散就餐。
六、各机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代)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