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现委托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对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乌场港,拟分期实施,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0年,近期建设规模为:建设西防波堤802.7m,南防波堤1281.5m,中防波堤370m,形成水域总面积约75公顷;建设泊位20个,其中渔业泊位15个,公务船泊位4个,综合补给泊位1个。渔港陆域总面积约16.6公顷,包括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公益性设施包括综合执法中心、卸鱼棚、港内道路、停车场、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变电所、港区绿化以及其他水电配套设施;经营性设施包括制冰厂、水产品交易市场、渔需物资商场、冷库、油库。
远期建设规模为:新增渔业泊位18个,渔港泊位总数达到38个,其中渔业泊位33个,公务船泊位4个(海防、渔政),综合补给泊位1个。水域总面积与近期一致。陆域部分根据新建码头建设水电等配套设施,经营性设施新增休闲渔业泊位。
本次环评内容仅为近期建设项目中的公益性部分。
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202号海南银行四楼
联系人:黄家镇
电话:0898-62266962
Email:89328518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公示内容下方点击链接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CentuP15qz2_sTp34bbsfQ
(提取码:q7oj)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海南南海海岸工程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为有效地和群众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建设单位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特发布本公示,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与我们联系,公众可在2020年8月13日至8月26日为期10个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E-mail、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予该工程建设单位。
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