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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海口市司法局招聘公告(5人)

时间:2017-08-01 15:26

    因海口市司法局工作需要,现由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视线人力”)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海口市司法局工作。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工作人员:5名

    工作地点:

    1、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办公区16号楼;

    2、桂林洋司法所(桂林洋开发区)。

    二薪酬福利待遇

    ¥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项保险费及公积金部分),4-10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不含食宿。

    三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法学类2名、文秘类1名、计算机、网络维护等相关专业2名。

    5、户籍要求:海口市户籍优先

    6、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有驾照者优先。

    7、如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及资格。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签约六个环节。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企业公众号:新视线人力资源)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53-2号附楼二层(蓝庭酒店右侧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

    (上班时间8:30-11:30,15:00-17:0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其他若有获奖证书或驾考等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3)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要求:

    (1)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6、联系电话:0898-31170088邢先生;

    7、投诉监督电话:18976441011符先生。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后,由新视线人力组织人员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微信号公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分数占50%,面试分数占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1、笔试: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微信号公示,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及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招聘小组将对笔试和面试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公司将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微信号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疑义后,将与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海口市司法局工作。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招聘的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动合同与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2、招聘全程由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并实施,海口市司法局招聘工作小组监督指导,招聘全程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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