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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镇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 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22 10:06

    为全面推进东兴居、东岭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地化改革工作,确保东兴居、东岭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工作顺利开展,尽快配齐东兴居、东岭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用人机制,从原东兴农场、原东岭农场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聘一批东兴居、东岭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北大镇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文万会(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吉兴导(镇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

    陈福君(镇委组织委员)

    莫垂健(镇党政办主任)

    高峰(镇计生办主任)

    钟献飘(北大镇东兴居党委书记、主任)

    陈运川(北大镇东岭居党委书记、主任)

    林芳民(东兴派出所所长)

    蔡笃武(东岭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任由陈福君兼任,莫垂健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股室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东兴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东岭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共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原东兴农场、原东岭农场户籍的农场干部、职工及其子女;东兴居只招录原东兴农场户籍人员;东岭居只招录原东岭农场户籍人员;

    2.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4.近三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地址:北大镇政府大院党政办公室。

    2.应聘人员需填写《北大镇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所在农场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证明须全部当场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有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4.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共3天。

    (三)资格初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各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委托省、市内相关有资质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计算机操作考试。委托省、市内相关有资质机构进行命题及阅卷。计算机操作考试采取操作方式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及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审核。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多人考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轮计算机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入围人选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等个人事项进行审核。对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体检。

    经审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万宁市北大镇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另行确定,以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聘用人员由居党委和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管理,居民委员会和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合同聘用,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办理人事手续,无改变其原有的身份。实行年终考核制,由镇政府负责考核。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仍回原单位。合同期满后,如考核称职等次以上的,因工作需要,经镇政府批准,可连续聘用,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未被续聘者,政府和居民委员会不负责安排工作。

    (二)待遇。

    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居”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及管理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17〕96号)规定,其薪酬标准按照上批考录“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七、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工作经费由镇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核拨。

    八、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纪检检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和提供的个人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人员,如涉及到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联系人:莫垂健

    联系方式:0898-62332158

    附件:

    1.北大镇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北大镇公开招聘“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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