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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澳镇镜门村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宣传

来源:万福万宁网   作者:梁振玮 陈程艺   时间:2021-01-25 18:16

    “咱们村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千万不能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一定及时告诉我们。”1月22日晚,东澳镇镜门村乡村振兴队志愿工作队全体工作队员、全体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志愿服务队挨家挨户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获得村民的一致肯定。

    在短暂的队列训练后,大家分组进村入户宣传,通过让村民在遵守执行《万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规定》承诺书上签名,最大限度地赢得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禁燃规定深入人心。

    “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宣传中,大家还向村民们普及了关于春节返乡人员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规定。

    据了解,连日来,万宁市应急管理局、万宁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和各镇(区)等联合乡村振兴工作队、村干部和党员志愿服务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全市共发放《关于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106000份,签订《遵守执行<万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规定>承诺书》100000份,粘贴《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8000张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设文明美丽城市》宣传海报2000张。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管控范围区域外的农村区域少燃放、限制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向公安及安全生产监督机关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核实,查扣金额超过3000元,对举报者奖励3000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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