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是党中央在中央纪委《规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规则》,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规则》进行完善,并将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
为加强万城镇纪委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规范万城镇纪委干部监督执纪行为,提高万城镇纪委干部履职能力,1月7日一上班,万城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规则》,过后,相互交流新《规则》与《规则(试行)》相比,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六方面更变了哪些方面,在往后监督执纪工作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等等。本次印发的《规则》呈现出六大亮点:一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三是专设“监督检查”一章突出监督首要职责;四是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五是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六是规定多项自我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