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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健涉黑组织成员及“保护伞”27人在海口中院受审 被控非法采矿等17项罪名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陈敏   时间:2019-07-24 15:20

    非法采矿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开设赌场、索取“保护费”……7月23日,海口中院公开审理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一案。该案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多达40余项,并涉及“保护伞”,以及非法采矿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

    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件 记者 高凌 摄

    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信用卡诈骗罪、窝藏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受贿罪17个罪名。

    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王世健等27人涉黑犯罪案件 记者 高凌 摄

    庭审中对于27人的违法行为,公诉机关依次进行了指控。对于公诉机关列举的罪名,涉黑组织头目王世健表示认罪。

    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

    拉帮结派组建黑社会组织

    7月23日上午9时,海口中院大法庭正式开庭。今年38岁的王世健,低着头再也不见昔日称霸一方的“气势”。

    押解赴庭审现场 记者 高凌 摄

    据了解,王世健是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昌村委会翰堂村村民,绰号“虎健”。2004年9月2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9年1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王世健以同族、狱友、毒友关系为纽带,相继纠集王某立、王某、王某乾、王某积、胡某发、王某坤、王某能等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海口甲子镇长某煤矿周边砖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强占资源,破坏环境。

    王世健为首的犯罪组织网罗了19名固定成员,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较为固定。为了笼络组织成员,按时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红利,定期聚集成员吃喝玩乐,免费提供毒品给成员吸食。

    该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罪行败露后,王世健通过出钱赔偿被害人或威胁、恐吓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帮助组织成员逃避、减轻法律打击;组织成员被关押期间,由组织出钱交纳生活费。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长某煤矿地区、翰堂村、福昌村等区域,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非法利益。2009年至2018年5月,该组织通过非法采矿获利4624540元,敲诈勒索砖厂经营者获利8736831.6元,强迫交易获利8903807.55元,非法经营柴油价值994837.2元,开设赌场获利270000余元。

    聚众斗殴立威名

    藐视基层政权报复村干部

    2009年2月,为逞强斗狠,立威扬名,王世健组织成员参与海口琼山唐某某建材厂(以下简称“唐某某建材厂”)与海口琼山宏某某逢建材厂争夺烧砖的煤矸石资源产生纠纷,与代表某业砖厂的王某东、王某和恶势力团伙(另案处理)在唐某某建材厂与某业砖厂之间的公路上持械斗殴。双方参与斗殴近百人,甲子派出所接报出警到现场仍无法制止,出警民警只得鸣枪示警双方才罢手。

    王世健在此次斗殴中积极纠集人员、指挥斗殴,事后出面与砖厂谈判强占砖厂股份,从而确立了王世健在该犯罪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以此次影响恶劣的聚众斗殴事件为标志,王世健为首的犯罪组织在甲子镇及周边地区确立了强势地位,凭借组织恶名长期在甲子镇欺压、残害群众,敲诈勒索周边砖厂经营者。

    2009年以来,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王世健等人藐视法律和基层政权,长期霸占村集体矿产资源,盗挖村民自留地,无证开采制砖原料销售给砖厂,严重破坏村民林木、破坏农用地。因部分村干部、村民对该组织的非法采矿行为不满,王世健及组织成员公然在翰堂村委会上恐吓、报复村干部,公然砸坏村干部王某明的房屋,公然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村民王某照等人。

    强迫砖厂交“保护费”

    行贿派出所副所长寻求庇护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王世健与组织成员敲诈勒索的事实中指出,2013年至2018年,王世健多次以“借钱”为借口强行勒索海南某砖厂老板刘某钟的财物,刘某钟被迫支付给王世健138.6万元。

    随着该组织的势力不断扩张,影响力逐步扩大到整个甲子镇及周边乡镇、定安县部分地区,王世健开始凭借组织势力强占周边砖厂的股份,以借为名强迫砖厂交纳保护费,公然围堵砖厂大门和运料车,公然在砖厂内殴打砖厂经营者及工人,公然在砖厂内烧毁砖厂挖掘机,强行垄断砖厂的供料业务,非法控制甲子镇周边砖厂的砖料供应。

    为了向基层政权渗透,王世健操纵、运作,使得被告人王某违规加入中国共产党。王世健还指使王某定期向甲子镇派出所原副所长邢增能行贿,导致该组织长期为非作恶未被公安机关打击。

    王世健等人在赣某砖厂内自建油库,给周边各砖厂的运料车、挖机等加油。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间,王世健等人非法销售0号成品油147.98吨,价值994837.2元。

    此外,自2012年开始,王世健等人合谋以摇骰子赌大小的赌博方式在赣某砖厂油库旁的铁皮棚、赣某砖厂的小卖部等地开设赌场,至2015年4月3日被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查处。

    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收受财物

    派出所副所长退休后落网

    今年51岁的邢增能是文昌市人,曾担任海口市甲子派出所原副所长,2018年6月退休。公诉机关指控邢增能是该案中的“保护伞”。

    邢增能通过村民梁某伟介绍认识王世健,2012年起,王世健及其团伙成员计划在长某煤矿地区开设赌场牟取暴利,为了使赌场顺利经营,王世健找到邢增能帮忙照顾赌场,在收取王世健红包后,便通风报信,庇护王世健等人开设的赌场。邢增能还为该组织在实施非法采矿等违法活动提供庇护,不定期收王世健的贿赂。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8年期间,邢增能利用甲子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为涉黑团伙头目王世健以及辖区内的砖厂等单位和个人在涉警事务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1.5万元。此外,邢增能还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该案庭审时间预计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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