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十四) 危险化学品事故

来源:万福万宁网   时间:2017-12-20 11:18

   

    危险化学品是指:天然气、液化气、管道煤气、香蕉水等油漆稀释剂、汽油、苯、甲醇、氯乙烯、液氯(氯气)、液氨(氨、氨水)、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氢、过氧化物、氰化物、黄磷、三氧化磷、强酸、强碱、农药杀虫剂等。

    危险化学品可能引起的伤害:

    损伤呼吸道,胸闷窒息。

    灼伤皮肤,溃疡糜烂。

    刺激眼睛,流泪致盲。

    麻痹神经,头晕昏迷。

    燃烧爆炸,物毁人亡。

    应对措施:

    1、在确认发生毒气泄漏或危险化学事故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最好能及时戴上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2、撤离:判断毒源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毒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

    3、洗消:到达安全地点后,要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流动的水冲洗身体,特别是曾经裸露的部分。

    4.救治:迅速拨打120将中毒人员及早送医院救治。中毒人员在等待救援时应保持平静,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加重心肺负担致使病情恶化。

版权声明: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我们的邮箱是wfwnw111@163.com,诚挚感谢。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