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98-62235962 手机触摸版 搜索
站内

没有报建被拆了 大茂镇依法拆除1.7万平米违建

时间:2016-09-26 11:34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建设的管理,根据《万宁市整治违法建筑管理办法》《万宁市2015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万宁市城乡居民建房报建管理工作的通告》,大茂镇重拳出击,从3月1日至4月30日持续对十类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

  目前,大茂镇累计拆除违建1.7万平米,其中,高速公路两侧违建1243㎡,国道、县道两侧违建15430㎡,未经报建手续批准的违建450㎡。
  十类违法建筑主要包括: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地建设的,非法转让土地建设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地建设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未经批准建在铁路堤坡脚外侧20米、高速公路用地外缘30米控制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公路边沟外缘算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建在海岸线、岛屿、滩涂等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据了解,万宁房屋报建管理工作自4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未经审批的在建项目一律暂停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报建手续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凡未办理报建手续而擅自建设的项目,一律依法处置。

网站备案编号为:琼ICP备16002419-1号 版权所有@万福万宁网  举报电话:0898-62235962 举报邮箱:wfwnw111@163.com

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主办 万宁市融媒体中心承办   琼公网安备 46900602000001号